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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出现假发票 牵出制假工厂

8团伙成员分别因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获刑

2012年06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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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贪图便宜的餐馆女老板李剑柳,在店内使用假发票被控制。警方据此破获了一起在外地开工厂印制假发票的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

  近日海淀法院对该案宣判,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刑,其中李剑柳获刑一年,她也成为京城首个因在自己的饭馆里使用假发票而被追究刑责的餐馆老板。

  一张假发票餐馆可省3元钱

  2011年5月,海淀警方接到群众反映称,在海淀区六里屯的一家餐馆内,发现有人在向该餐馆出售假发票。警方出警后,在该餐馆内获普通发票1895份,经鉴定均系伪造。随后,餐馆老板李剑柳被控制。随后,警方经过蹲守,将这一制售、使用假发票特大团伙成员黄花学、其妻刘文兰等7人控制。其间,刘文兰在被警方控制时,因为害怕,交出了存放在自家屋顶的假发票,并带着警察来到其丈夫承租的一个用以存放假发票的仓库,警方在仓库内起获了几大箱假发票。据统计,这几箱假发票共计33万余份。

  李剑柳交代称,2011年4月份,该团伙的一成员找到她,称饭馆关张,想把剩余的发票卖给她。“因为给客人一张假发票,饭馆就能节省3元到5元钱,所以我就买下来了”。之后,她就用买来的发票给客人结账。其间,曾有食客反映发票是假的。

  据了解,李剑柳先后从该团伙处购买假发票30余本。

  团伙主犯获刑10年

  检方指控,2010年6月起,黄花学伙同他人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购置设备、设立工厂、非法印制发票。按照分工,假发票从河南运送过来后,黄花学与妻子刘文兰等人将发票藏匿于自己住处,再伙同堂兄、堂嫂等人,向李剑柳等人出售。

  法院认为,黄花学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应获刑十年,团伙其他人员分别因不同罪名获刑六年半至一年半不等。其中,女老板李剑柳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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