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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5级以上停止高处作业

北京出台施工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质监局网络征集意见

2012年06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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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遇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昨日至7月7日,北京发布建设施工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风力超4级禁拆除作业

  市质监局介绍,这一标准由市住建委牵头起草,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单位和个人。

  标准要求,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雨雪等恶劣天气在高处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如吹起5级(含)以上大风应停止大模板的起重吊装作业;6级以上强风天气必须停止塔式起重机的吊装作业,遇到雨、雪、雾天气及风力大于4级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下孔作业禁超2小时

  标准规定,进行基础施工、开挖槽、坑、沟前,建设单位须书面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地下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

  另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检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必须强制性持续通风,“这也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所必要的”。

  在消防保卫上,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要在暗挖施工开挖作业面、施工竖井、明挖基坑及其他需要重点监控的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至少安装1个视频监控摄像头,主体结构基坑进行明挖作业时宜安装4个以上视频监控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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