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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在京借读 母亲办假章被拘

家人称为按时办齐孩子幼升小借读手续;警方称涉嫌罪名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

2012年06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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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一位31岁母亲张梅(化名)上网找人购买国家机关印章,拿钱交易时被民警控制。丈夫称买章是为了给儿子办齐在京幼升小借读手续。

  昨日,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值班民警证实,张梅已经被刑拘,涉嫌罪名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对于否是为了儿子上学买印章,派出所未做出确认。

  为子在京上学办假证

  张强、张梅夫妇来自湖北,在北京的IT行业打拼了近十年,但都没有北京户口。一直跟着他们在京生活的儿子,今年适龄入读小学。由于张强经常在外地奔波,儿子上学的事就交给了妻子。

  5月29日,妻子到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办理幼升小借读手续,发现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不一致。张强说,当时曾让父母在老家派出所补办户口本,考虑到借读手续的截止日期是6月8日,妻子就在网上找了个办证的,花150元购买了一张户口页。

  妻子再次来到镇政府办手续,被告知还需要一张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孩子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而张梅手里只有一张老家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为赶上截止日期,张梅再次找了上次办证的人员,拟办一枚老家政府的印章。

  据悉,非京籍学生在京借读需具备“五证”,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妻子已被羁押看守所

  6月4日,张梅去立水桥取印章时被警方控制。

  张强说,当天自己在外出差,知道妻子去取印章,“每隔两小时打一次电话,当时还是怕她遇到抢劫”。但妻子电话都无人接听,当晚拨通时,接电话是东小口派出所的民警。

  据张强转述,民警告诉他,张梅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涉嫌购买国家机关印章。次日,张强被告知妻子已被送往昌平区看守所。

  昨日,记者以家属的名义多次咨询东小口派出所,值班民警确认张梅已经被刑拘,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目前被羁押在昌平区看守所。同时,刑拘通知书已经寄往其湖北老家。对于张敏是否是为了儿子买章,派出所未做出确认。

  孩子顺利报上名

  6月7日,张强收到了父母在老家补齐的全部手续。

  昨日,北京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正式启动。上午10时许,张强带着儿子到学校报名,因为手续齐备且真实,儿子顺利报上名,能否入读还要等待学校的通知。

  据悉,检方尚未就此案做出批捕。根据法律规定,未来公安确实将此案移送检方后,还需要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审查起诉,最终是提起公诉、不起诉还是撤销案件仍不明确。

  ■ 对话

  “都是为了孩子,没想这么严重”

  新京报:孩子知道母亲被抓吗?

  张强:当天孩子在上幼儿园,我夜里实在赶不回来,最后民警带着我爱人去幼儿园领了孩子,我们又托人到派出所接走孩子。孩子很懂事,我去接他时当着别人他没哭,但一上车就眼泪打转,一直问我“妈妈是不是让警察带走了”。

  新京报:办手续这么难,没想过让孩子回老家?

  张强:老家确实没条件呀,我们都是从事软件开发的,在北京发展最合适,更关键的是双方父母都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我弟弟是智障离不开人。

  新京报:现在打算怎么办?

  张强:看她(张梅)到底会被怎样吧,如果时间短,我还能请人来看着孩子,但如果真被判刑了,恐怕我要带着孩子回老家了,一个人在北京带着他不现实。

  新京报:事到如今,你怎么看待这种升学制度?

  张强:我们肯定是做错了,到哪都有规则,但真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至于制度,我这样的草根阶层没有发言权,只能说当时是为了孩子。

  ■ 专家说法

  “为子上学动机”或影响定罪

  《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许兰亭认为,到底是依据《刑法》还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关键还是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比如是否审计多枚印章、什么性质的印章,进而决定是否有必要依据《刑法》追究刑责。结合本案,许兰亭认为张梅所谓为子上学的动机是否恶劣、社会危害性程度也将决定对其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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