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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16学生溺亡悲剧不能再发生

2012年06月1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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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6月10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称,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教育部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一日之内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震惊。这还仅仅只是媒体曝光数字。鲜活逝去的生命,刺痛人心,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了。

  孩子爱玩水是天性,禁止他们靠近水域也不现实,而且作为认知不够成熟的学生,总会有贪玩和忽视水域危险的时候。作为孩子的家长、老师、社会,都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安全。但不少孩子溺亡的事例告诉我们,如何让孩子们学会正确的自救和救人方法极其重要。

  在高家村的这起事件中,几位同学在紧急情况下团结救人,但是引发了更多落水,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在出现溺水突发事件时,首先要冷静,选择最佳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再选择下水救人和搭人链。显然,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这些。然而,学校和家长们则有责任让孩子们知道。这些基本生存技能教育以及实战演练,无疑是学校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一些发达国家都把游泳纳入中小学体育的必修课程,使他们都能够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和救生知识。当然,中国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程的条件,但是,即便如此,学校也应尽力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救生知识。

  在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事故中,溺亡占比很高,在有些地方甚至占据首位。面对一日16名孩子溺亡的惨痛事件,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及家长们应该反思,究竟应该做些什么了。比如,下个学期的开学第一课,能不能多给孩子们讲讲这些求生的技能?

  □姚景(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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