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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遭诽谤 整形医生状告患者

称患者在网上发帖使其遭受侮辱,索赔10万元;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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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在网上贴出自己整容前后的照片。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因患者做完双眼整形手术后在网上发帖称“手术效果极差”,整形外科博士庄洪兴将患者白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昨日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本月18日审理。据了解,此案是东城法院首起医生状告患者侵权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状告患者索赔10万元

  庄洪兴在诉状中称,他是我国首位整形外科博士、外耳再造第一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享有多个荣誉称号,发表多部整形专业书籍,并培养了大量整形专业人士。

  2011年11月至今,庄洪兴发现被告白女士在百度、天涯等网站发布写有“手术效果极差”、“术后有明显疤痕”等内容的帖子。他认为,白女士是在捏造事实,侮辱诽谤,给他造成巨大精神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白女士停止侵权,删除其在网络上的所有侵权内容,在国内主要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涉案网帖仍然可搜索

  昨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涉案网帖仍然存在。网帖显示,白女士今年30岁左右,于2011年9月16日到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双眼皮手术,执刀医生是庄洪兴。

  “在手术中我发现医生的手一直在抖……”白女士称,术后第二天发现手术效果极差,至今双眼仍然怕光、怕风,视线模糊、流泪,并被医院诊断为泪腺受损。不仅如此,“近似毁容的整容后果”让她无法出门见人。

  ■ 追访

  患者称曾诉医院

  昨日记者致电白女士,其称网帖内容均属实。她说,为此手术,花了手术费13800元,手术失败后,她多次找该医院寻求解决,可是对方百般推诿,甚至还说她这样也挺好看。

  白女士认为医院让她精神及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医院告上了海淀法院,索要手术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9万余元。目前该案还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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