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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云社3职员机场伤人遭索赔

伤者起诉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等人,索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

2012年06月2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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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1月9日,相声演员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等三名德云社人员,在首都机场和拍照的摄影师发生争执,并导致对方两人轻微伤,王海等三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500元罚款。

  近日,受伤的摄影师及同伴起诉王海等3人,索赔各项经济损失7.8万余元。

  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两伤者经鉴定为轻微伤

  1月9日23时许,郭德纲率德云社十余人通过首都机场返京。当时,风行工作室摄影师黄某及司机刘某在机场拍摄郭德纲等人时,和德云社多人发生肢体冲突。

  经机场警方调查,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四层12号门外,郭德纲经纪人王海和德云社另两名工作人员王俣钦、王楠,同黄某、刘某发生争执,王海先对刘某进行殴打,后又伙同王俣钦、王楠殴打黄某。经鉴定,黄、刘二人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王海、王俣钦、王楠等3人分别受到12日、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罚款500元。

  据了解,王海、王俣钦和王楠等3人交纳罚款后,最初曾要提出行政复议,行政拘留被警方暂缓执行。在随后的法定期限60天内,王海等3人并未实际提出行政复议。警方按规定传唤了三人,并在朝阳拘留所对3人进行拘留处罚。

  王海称“不便发表看法”

  近日,事件中的伤者黄某和刘某起诉称,当时黄某拍摄完郭德纲后准备上车,德云社的几名人员跑来质问“你是干什么的”,并抢走相机和DV机,一拥而上将他们两人打伤。黄某颈、胸和双膝多处软组织损伤,刘某头部肿胀、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左肩部背部软组织挫伤。二人分别起诉王海等三人,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

  昨晚,王海在电话里称,不方便对此案发表看法,并表示“案子的事,你们联系司法机关吧”。

  昨日,朝阳法院证实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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