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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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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论坛

  我们不仅需要更多社区菜市场,更需要确保这些社区菜市场的公益性。

  

  《北京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根据《办法》,社区菜市场将提高配套指标,新建居民区将按照住宅建筑面积2%的比例规划建设菜市场,建设单位应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菜市场的位置、功能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规划建设许可证。(6月20日《北京晚报》)

  在寸土寸金的现代都市,菜市场经营相比其他商业经营,利润十分微薄,一些菜市场只好无奈倒闭,开发商更不愿意在楼盘规划中为菜市场留出面积,蔬菜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已经成为典型的城市病。要增强“菜篮子工程”保障能力,关键就在于让市民身边总能有方便的菜场。

  去年,五环内取缔农贸市场的消息,曾引发一片舆论质疑。现在看来,政府部门绝不是要用行政的手段强制取缔市民身边买菜的地方,而是要逐步实现从设施简陋的传统农贸市场到规范化的社区菜市场的升级改造。正在征求意见的《办法》,将确保蔬菜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无疑是一件便民的好事,将会得到市民的支持。

  应该说,《办法》的可操作性很强,在核发规划建设许可证、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等多个环节,都将菜市场规划建设作为前提条件;此外,如果擅自改变菜市场使用性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消防部门不予消防验收、税务部门不予税务登记。尤为难能可贵的是,《办法》不只是规定要按建筑面积2%建菜市场,而且规定其所有权归市政府,使用权归区县政府。

  新建菜市场所有权归市政府,最大的好处就是明确了社区菜市场公益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性质。既能确保菜市场功能不变,更能确保菜市场正常经营下去。说实话,公众最大的担忧不仅是菜市场设施有没有,还包括菜市场能否正常经营下去;如果新建了很多的菜市场,最后不是干脆关闭就是名存实亡,那也没有任何意义。

  我们不仅需要更多社区菜市场,更需要确保这些社区菜市场的公益性。为公益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社区菜市场,出租摊位不应该“价高者得”,而应该根据诚信经营的质量和消费者的口碑,让有问题不诚信的承租户被驱逐,让讲诚信重品质的承租户获得租金优惠。总而言之,有公益的菜市场,才能有更平价更高质的蔬菜等主副食品供应。对市民而言,这样的公益菜市场,将不只是方便的,更是平价的、安全的。

  □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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