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实施)
加分分值降低项目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
不再加分投档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者”。
加分分值增加项目
烈士子女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20分投档。(注:根据总政治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此项调整从今年开始实施)
加分分值不变项目
1、“高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仍为增加20分投档。但将全市统一测试项目调整为10项。
2、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加分项目纳入教育部确定的相关项目中,仍为增加20分投档。
取消优先录取项目
1、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
2、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
3、高中会考及平时成绩优秀或相关科目成绩优秀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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