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道德败坏
据新华社电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物,并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道德败坏。
黄胜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胜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的行政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胜
男,汉族,山东威海人,大学学历,1954年9月11日生,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入党。
1993年6月-1995年8月,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其间,任德州地(市)委挂职副书记;
1995年8月-1996年3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1年1月,任山东省德州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山东陆军预备役保障旅第一政委;
2007年3月,任山东省副省长;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省十届人大代表,德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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