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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案,不必分“外籍”“内籍”

2012年06月2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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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既属普通的涉外案件,严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即可,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作过度解读或过激反应。一切循法处理,自然内外皆服。

  

  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6月18日一外籍男子死亡事件的调查正抓紧进行,死者身份已确定为尼日利亚籍公民。目前,广州警方已向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发出照会,希望该馆尽快通知死者家属或委托官员到穗协助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进一步调查。

  根据初步调查的情况,该外籍男子系因车费问题与人发生争执、打斗后,被带至广州矿泉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在此过程中,该男子身体出现不适,经“120”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从事件起因看,这是一起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普通涉外案件。广州警方在处置此案中,也并无什么不妥。

  既属普通的涉外案件,严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即可,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作过度解读或过激反应。对于办理涉外案件,我国相关法律及公安部的行政规章均有明确规定。不偏不倚、循规办理,既是大国之应有风度,也是法治之基本要求。只要依法处理此案,则既无引起外交纠纷之可能,更无引发国民情绪对立之忧虑。

  从案情看,此案的性质及涉案人员的责任,均须查明该男子的死因后,才能进一步确定。因此,当务之急是对尸体作进一步检验。根据尼驻华大使馆公使的意见,广州警方已发出照会,希望该馆尽快通知死者家属或委托官员到穗协助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调查,这既体现了警方的慎重态度,也符合处理涉外案件的司法惯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公民走出国门,及外国人进入我国学习、生活、经商的日渐增多,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治安及刑事案件难免增多。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原则,首先是在法律上要尊重所在国的司法主权,其次是在外交上要对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给予关切。

  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问题日趋突出,为此,在尊重所在国司法主权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外交保护措施,这是履行国家责任的体现。因此,尼日利亚驻华大使馆对于此案表示关切,也是可以理解的反应。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处理涉外事务中,需要进一步树立法治、理性、公开、人性的良好形象。对强国不仰其鼻息,对弱国也不歧视,既无须惧洋,也无须护内,一切循法处理,自然内外皆服。相信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相关部门会经受考验,更加成熟。

  □毛立新(学者)

  相关报道见A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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