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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万装修成“危楼”谁来担责?

2012年06月2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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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三亚中院不仅屡屡增加装修预算,还无视建筑科学,弄巧成拙,从而造成了公共财政的极大浪费。地方政府理当启动调查程序,查明责任,对责任人依法问责。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在使用13年后启动装修计划,装修预算从1800多万元逐步增加到4000多万元。不料,一年后大楼主体却出现倾斜,原因是办公楼在装修过程中,加装了过重的钢结构和过多的大理石等装饰材料,使得大楼地基无法承受新增的压力。目前,三亚市同意中院择址另建新楼,“危楼”移交市政府。(《中国青年报》6月26日)

  三亚中院花费了4000万元财政资金装修办公楼,结果却搞成个半拉子“危楼”,进不能、退不得,到头来还得市政府出面兜底买单,接收“危楼”,法院则另辟新址建新楼。这样像小孩过家家一般的折腾,也太离谱了。

  投入使用了13年的办公楼因为设施老化、式样陈旧,装修改造一下未尝不可。蹊跷的是,既然已经经过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也确定了方案图纸,为何却一再变动,不断追加预算,直至比最初的计划投入翻了一番?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无论是加装钢结构,还是大量使用大理石等建材,都难逃过度装修、乃至奢华装修的嫌疑。

  此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装修、改造,理应有规范的资金投入,而不能动不动就扩大支出。从最初的1800多万,到后来的4000多万,再到眼下的另辟新址,这中间,财政资金的靡费也未免太大了些,而且,不知当地的约束与监管机制有无发挥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由此可见,三亚中院并未遵循这些规定,不仅屡屡增加装修预算,还无视建筑科学,弄巧成拙,从而造成了公共财政的极大浪费。

  三亚中院装修工程预算屡屡增加是谁批准的?装修方案由谁来确定?由此等装修造成的损失究竟该谁担责?这些疑问都有待解答。当此之时,地方政府理当启动调查程序,查明责任,对责任人依法问责。

  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相关部门,对装修办公楼之类的公共财政支出也应该有相应的预算审计以及监管,不能让有些机构花钱花得太轻松。

  □胡麦(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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