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阎晓宏表示,条约将在传统领域和数字领域给予表演者同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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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谈到《北京条约》时表示,条约本身并没有提高我国著作权保护法律的门槛,但会细化目前我国的法规,使得我国法律法规通过条约得到完善。
阎晓宏表示,有些国际朋友说能够把154个国家的代表团请到北京来讨论知识产权问题,这本身就是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肯定和认同。从这个意义上,反映出我们国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
对于《北京条约》对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的影响,阎晓宏表示,条约本身并没有提高我国著作权保护法律的门槛,但它会在平衡两者关系方面有一个进一步的提升和深化。它将会在传统领域和数字领域里给予创作者、表演者同等的保护,这一点实际上在细化我们的法规。
对于条约签订是否会影响我国著作权法修订,阎晓宏表示,现行著作权法从第37条到42条,对表演包括表演权和表演者权利,已经有一个很明确的法律规定,下一步修订涉及到跟《北京条约》相关的问题,将有一个补充、完善和细化。著作权法修订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在把这些意见做了一些整合、分析和汇总,根据我国立法程序,这个修订稿在比较成熟的时候报送到国务院,国务院还将会征求各方意见,然后再提交人大审议。
北京将打造国际“版权之都”
“实施方案”已制订;将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办
■ 北京计划
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冯俊科表示,北京将着手打造国际“版权之都”,目前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随后将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申办请求。
“北京版权资源非常丰富,而且版权保护成果显著”,据冯俊科介绍,目前北京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都有着其他城市无可比拟的优势。截至2010年末,北京拥有文化创意企业超过30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8000家);图书出版单位238家,占全国41%;音像出版单位164家,占全国的43%。
冯俊科表示,在今年年初开始,北京已经启动了筹备打造国际“版权之都”的准备工作,目前整体实施方案已经制订完毕,并上报市政府,之后还将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申办。
截至2012年5月底,北京地区作品版权登记累计2375730件,年均超过25万件,登记数量占全国80%。计算机软件登记累计129807件,年均超过1万件。图书版权引进累计75522种,年均8391种,版权输出累计12696种,年均1410种,版权输出、引进总数占全国64.7%。
对于此次“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缔结后是否会对北京目前现有的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产生影响,冯俊科表示,此次北京条约缔结后不需要对现有法律做大的调整,只需对一些细节进行调整和规范。
■ 演员反应
成龙
愿做条约公益推广人
我愿意为《北京条约》做公益推广人!这对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都有好处,看到中国很多事情不断得到落实,的确非常欣慰。它涉及整个影剧界,对我们以后退休也是一种保障,以后大家都会像李宗盛一样,他现在不需要写歌,但是还是可以收到很多版税。
黄晓明
版权海外销售获保护
我现在不仅演电影、电视剧,而且也参加影视剧投资。无论对演员还是投资人,影视版权的保护不仅能保证收入,更能激励创作者和演员奉献出更好的影视作品,回馈观众的爱戴。现在中国影视剧向外输出也非常多,《北京条约》将使艺人的音像表演的权利延及国际互联网,版权的保护期也从20年上升到50年。这对中国影视文化的海外版权销售和利益维护都是好事。
戴玉强
条约保护创造性劳动
按照《北京条约》的规定,保护艺术家,保护创造性的劳动,这样才可能激发从业者更多的创造力。在国际表演中常遇到音像版权保护的情况,我在很多国外著名歌剧院演出,国内电视台都不能随便播这些录像,就是因为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演出之前,我们要签署的合约都是一大厚本,如果有电视台要放这些录像,就会涉及合约保护,我们也能拿到相应的报酬。
杨立新
条约激发创造愿望
《北京条约》的订立是对艺术家艺术创造的尊重,它能够激发人们创造的愿望,从而促进文化大发展。一个不尊重创造的文化繁荣,只能是短期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是这样,不尊重版权最终只会导致创造力的匮乏。
新京报记者 陈然 杜丁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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