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受审;庭上未做任何辩解;检方建议5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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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日,曾是某知名电子公司员工的张晓星,因涉嫌以兼职为名组织多名大学生非法卖血,在海淀法院受审。
据张晓星和献血大学生称,为保证献血者顺利通过献血前化验,每个献血者曾服用药丸。
献血者
我们没拿到钱
张晓星,现年20岁,中专毕业后来京打工。2011年9月,在一家知名电子公司做流水线工人。
昨日10时30分,剃光了头、身着号服的张晓星被带进海淀法院刑庭。
检方指控,2011年12月15日,张晓星伙同他人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组织刘某等6人以每100毫升血液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血,当日张晓星被控制。
检方认为,张晓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庭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刘某等6人称,张晓星等人曾嘱咐他们对医生说是互助献血,并为了保证他们顺利通过血液化验,还给他们吃了药丸。他们每人献血400CC,因张晓星被控制前,其同伙逃离,他们未拿到“卖血钱”。
母亲
儿子你为啥走这条路
“我认罪。”庭审时,张晓星没做一句辩解,只是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审判长法外开恩,能够给他一次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张晓星的辩护人恳请法庭注意一个细节,张晓星是偶犯,案发前有一份正经的工作,只是法律意识较低,甚至不知道组织卖血是犯法的事。
“我想提一点……”庭审时,看到儿子不做辩解,旁听席上的张晓星母亲突然站了起来。因旁听人员不能发言,张晓星母亲的行为被审判长制止。
等庭审快结束时,张晓星母亲仍不断示意想要发言。审判长在确认其身份后,示意张晓星可以回头看看家人。
此时,张晓星仍旧一言不发。
“你为啥走这条路啊!”张晓星的母亲大声痛哭、责怪儿子为何犯法,并提醒审判长“我儿子在老家也是献过血的”。
鉴于张晓星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方式,在不到一小时内,法庭完成了全部庭审环节,但未当庭宣判。
■ 对话
“每找到一献血者,可提成80元”
审判长:你知道什么是互助献血吗?
张晓星(下简称“张”):就是给自己的朋友、家人、认识的人献血吧。
审判长:你之前知道组织他人卖血是非法的吗?
张:不知道。在网上看到有卖血赚钱的信息。
审判长:你是怎么通过组织卖血赚钱的?
张:一个叫韩某的男子联系我,让我找人来献血。每次每人至少献400毫升,找来一个人给我提80块钱。
审判长:钱是从哪来的?
张:钱应该都是买血的人出的。
审判长:有血液中心的人参与吗?
张:我不认识他们的人,他们也不知道我们。
审判长:事发当日为什么要收走报警人刘某等人的献血证?
张:买血的人用血时可能需要出示献血证,我们就帮助买血者准备好后续手续。
审判长:给准备献血者吃的药丸从哪来?
张:不知道,韩某告诉我是护肝用的,说吃了就能通过献血前的检查……药的名称记不清楚了。
审判长:你又不献血,你为什么要吃?
张:怕出事,我先吃吃,也是为了让学生们放心。
审判长: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张:作为年轻人,不懂法吧,在看守所里天天反思。
■ 案情
大学生找兼职撞上“血头”
因献血证产生争执并报警;嫌疑人被当场控制,同伙至今未归案
刘某为北京联合大学的在校生。
据相关材料显示,2011年12月14日下午,大学即将放寒假。刘某和室友商量要找个兼职挣点零花钱,于是就打通了发布兼职信息的张晓星的电话。张晓星自称叫王小星,他在电话中告诉刘某,兼职工作包括代购手机、办银行业务和献血等,一次献血400CC可得400元,还给献血证。
在得知第二天就可以献血的信息后,刘某便通过同学间互相转告,最终包括刘某在内有7名学生表示愿意献血。7人中,有一名女生只有15岁,由于还没有身份证,特意找同学借了一张身份证。另一名女生刚刚献血才一个月,按规定半年之后才能再献,但为了能献血,也借了同学的身份证。
2011年12月15日11时许,7名学生来到了约定地点,见到了张晓星和另一名男子韩某。随后,他们一起步行前往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7名同学证言显示,途中,韩某拿出来一个药瓶,指着里面的黄色小药丸说是保健药,吃了可以保证通过血检。韩某、张晓星先吃了之后,张晓星又拿过药给每个学生分了5粒,并嘱咐学生们对医生说是互助献血、给朋友献的。之后,7名学生就到了血站内填表献血。7人中,有一人未通过化验,6人完成了献血。
学生们称,献完血后,他们到约定地点再与张晓星、韩某碰头。因张晓星、韩某想收回献血证,而学生们想保留献血证,双方发生争执。
事发时,刘某报警,张晓星被警方当场控制,而韩某至今未归案。
张晓星供述,事发前,他上网时看到兼职信息交流群中有人发布“红十字会血站招聘献血人员,献400CC,奖励400元”的消息,并和发布者韩某取得联系。后听韩某告诉他,如果能多找人献血,他可以按人头提成。于是,他就发布兼职信息,并联系到了刘某等大学生。
■ 追访
献血者所吃药丸未被起获
检方无法核实药丸性质及是否能通过血液化验;专家怀疑可能为保肝药
本案公诉人、海淀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白磊介绍,去年警方对非法组织卖血案件进行了专项治理,今年上半年,警方已向海淀检方移送了五六起此类案件。
白磊称,在非法组织卖血案件中,给卖血人员吃药,张晓星案尚属首例。由于被告人张晓星及几名献血的学生无法提供药丸的更多特征,药丸没有被起获,检方也无法核实药丸的性质以及是否真能通过化验等。由于存在吃药这一特殊情节,办案人员特意调查了除张晓星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牵扯其中,并依法询问了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
据宣武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苏力介绍,献血化验中最重要的就是查看献血者是否有肝炎,具体就是看有无病毒、转氨酶升高等情况,目前尚无一种药品能够掩盖病毒感染。因此,张晓星案中涉及的药丸可能是保肝药,服用后可以对转氨酶指数有影响。但因为该药丸并未被起获,无法评估其对献血者身体及血液本身的影响。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摄影/通讯员 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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