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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之一,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乔石谈民主与法制》(人民出版社,中国长安出版社)一书分上、下两集,分别反映了乔石同志关于政法工作和人大工作的深入实践与思考,都体现和围绕着“民主与法制”这一主题。本报节选其中部分章节,以飨读者。
【书摘】
乔石答德国《商报》记者问(1996年9月3日)
问:中国人大是怎样通过加强立法来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
答:在我们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按照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我们一贯重视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十几年来,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在努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宪法,专门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行使选举的权利,我们曾根据实践经验几次修改选举法,完善选举制度。按照现行的选举法,不但政党、人民团体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候选人;以前的等额选举已改为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了县一级。为了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侵权行为的诉讼权和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我们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为了保障公民参加基层民主管理,我们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了保障公民的其他基本权利,我们还制定了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可以说,中国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是比较完备的。
问:中国人大通过了许多法律,但有些法律实施并不顺利。你们是怎样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的?
答:我们制定法律,就是为了施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原则。这些年,法律实施的状况总的说是有较大改进的。我国各级组织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在逐步提高;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总的说是努力严格执法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比较大的增强。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情况,中国形成完备的法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奋斗过程。当前,在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依法办事,甚至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也包括像你所说的,一些法律实施得不够好。对这些问题,我们是非常重视的,正在采取措施着力予以解决。首先是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水平。我们建立的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就是比较重要的措施。其次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这项工作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每年都派出若干个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执法工作,尤其是纠正执法违法的现象。这项工作还将继续加大力度,增强实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采取多种形式,监督法律的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还设有专门的信访机关,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纠正有关部门执法不当的问题和各种违法的行为。再次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我们已经完成了两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又开始实施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我们将进一步下大力气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今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着重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我们相信,在这一方针指引下,经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共同努力,法律实施的情况将会逐步得到更多的改进,法制建设将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问:在中国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可否允许政治上的多元化?
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除共产党外,中国还有八个民主党派。我们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既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又不同于一党制,是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这个制度也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这些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同我们党共同奋斗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在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也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又同我们党一起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同各民主党派协商议事,支持他们参政议政,并进行民主监督,也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比如在我们全国人大,就有各个民主党派的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我们将长期坚持这一制度。
早在70年代末,邓小平就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十几年来,我们在实行经济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今后,我们将继续奋斗下去,努力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从根本上保证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下工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定可以建设起来。
选摘自《乔石谈民主与法制》下集500-505页。
【延伸阅读】
乔石关心新闻工作
●周成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编委会主任)
八届全国人大期间,我负责人大新闻宣传方面的工作,乔石同志对这项工作十分关心。由于八届全国人大的5年是很特殊、很关键的5年,国内国外对全国人大的工作非常关注,新闻媒体经常提出采访乔石同志的要求,虽然乔石同志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工作十分繁忙,但只要我们请示乔石同志,他几乎都给予了支持。5年当中,乔石同志接受了许多媒体的采访。收入《谈民主与法制》一书下集的34篇文章中,有15篇是乔石同志接受国内外新闻媒体采访的谈话。在接受这些新闻媒体的采访中,乔石同志总是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向世界宣传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中国坚持改革开放路线不动摇的决心,宣传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中国愿意和世界各国友好合作的真诚愿望。
八届全国人大的五年,也是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十分活跃的五年。每次出访回来,除了写出访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外,乔石同志总要以个人的名义向党中央写出报告,除介绍出访的有关情况外,还提出了许多对我国外交工作和国内工作十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国内一些干部日益滋长的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1996年从古巴出访回来后,乔石同志在向中央的报告中专门提到了对古巴领导人的印象。他说卡斯特罗在为他举行的招待会上,一直站在门口与随访的所有成员、包括记者和专机组同志一一握手,随后拉着乔石同志的手到招待会大厅的一角,两人端着盘子坐在椅子上一边吃东西一边谈话。他还说卡斯特罗的主要助手之一拉赫,一直骑自行车上班;政府部门的汽车在路上行驶,如有空位,一定要让路旁招手搭车的人搭车。乔石同志在报告中说,卡斯特罗和他周围的助手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样密切,是古巴几十年来能够在美国身边坚持斗争和度过各种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乔石同志认为,古巴领导人的这种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今天的各级干部学习的。
乔石同志对新闻记者非常关心,每次出访,他都要到飞机的后舱逐个看望记者,并和大家合影。1996年11月访问土耳其、约旦、伊朗、越南、老挝回来后,新华社写了一份反映随团采访情况的工作简报,乔石同志看到后写了一个批示,认为出访期间新华社的新闻报导是好的,其他报导单位的报导也是好的。他要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曹志同志和我给予必要的鼓励。我们根据他的批示召开了一次随团采访记者的座谈会,传达了乔石同志的批示,并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出访报道工作听取了新闻媒体的意见,这些意见成为后来我们做好新闻报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节录自周成奎6月20日出版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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