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代表引孔子名句建议法律约束精神养老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常回家看看’这样的道德规范入法,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昨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时,多名委员、代表阐释了上述观点。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起热议
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的精神慰藉条款,“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此前曾引发讨论,一些人认为,上述精神慰藉条款不具备可诉性,入法会影响法律的权威性。
对此,委员陈斯喜表示, 精神慰藉条款虽然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的一种行为规范,实践中很难完全区别清楚,“过去也曾把国家强调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有些法律规范也不一定都要通过强制力保证实施,许多法律规范是鼓励性、指导性、引导性、提倡性规范,现在社会对老年人精神慰藉这个问题比较忽视,从法律上加以强调,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精神,弘扬我国传统孝道文化。”
委员建议道德与法律相统一
“中国传统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委员张学忠表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有道德因素。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关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常回家看看”条款入法,有利于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
“我来自孔子家乡,先师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全国人大代表姜健说,关于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慰藉第一次列入法律条文中,我国在2500年前春秋时期,孔子敬老爱老思想就达到了崇高境界,这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
■ 公告
王立军代表资格终止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四十一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6月26日接受了王立军辞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立军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7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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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人可起诉投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审议,委员建议给私募基金合法地位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拟给私募基金合法地位,并进行监管。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该部草案时,有委员提出,在上述基础上,还应建立“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以维护大多数投资人利益。
委员任茂东说,作为集中投资、专家理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公募基金规模较大,投资者众多且分散,有必要建立有针对性的维权机制。建议参照有关发达国家“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将公司法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移植到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如果懈怠行使权利,那么一定比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以自己的名义提出侵权诉讼。
任茂东说,在整个基金中,基金投资者的投资量、收益份额、投票权所占比重很小,其所能获得的信息不足,能力有限。而且,投资基金产业的特殊结构决定了在一些重大事项上,基本上完全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因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冲突变得不可避免。而这种利益冲突能否有效解决,则取决于是否能够建立完善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诉讼机制,作为投资者抵抗基金管理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代表诉讼模式,可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体现立法对群体性纠纷的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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