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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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加油站”有悖市场化

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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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观大势

  有关部门要慎用“无偿收回”的字眼,更不宜以拍卖的方式特许经营,而是应当开放市场,让市场充分竞争。政府需要做的,就是规定该行业的技术和服务门槛,确保经营者的资质,这样就可以了。

  据新华社报道,重庆涪陵区政府出台了一份名叫《重庆市涪陵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明确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当地相关部门称,这旨在为当地混乱的成品油市场建立更为公平的秩序。而当地民营加油站指责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带有明显歧视性,他们通过拒签与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抵制该文件。

  虽然重庆有关部门表示,是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才采取经营权限期收回和对外拍卖,但是这与市场化的改革明显出现偏差。

  所谓政府特许经营,应当是对于不可再生的资源、或者是对于人们的公共安全有特别影响的领域进行特许权的审批。前者是因为不可再生资源为全体国民所有,特许经营是为了让共同利益为全体国民享有,所以特许权收费必须专门用于国民的福利,而不能用于部门或集团利益;后者的特许经营,为的是保证特别领域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资质,以维护公共安全,如销售和制作鞭炮等。至于那些虽然带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质,但适合市场化竞争的行业,如加油站、出租车等领域,政府部门应当规定该领域的安全标准,如防火条件、驾龄和经验等,而不能以设定特许经营权的名义,以审批的方式,对于经营者进行收费。

  像加油站和出租车等行业,这些领域都是市场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自发产生的,并非不可再生的资源,只是具有一定的公共品或者是半公共品的性质,因此不一定非要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即使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也不宜以拍卖和收费的形式进行管理,因为这些行业的产生不是政府的功劳,而是经济内生的,这些领域缴税已经算是为公共财政做出了贡献。

  对于这些已进入市场化竞争的领域,如果对于经营权进行收费,不仅会提高经营的门槛,不利于竞争,也会造成最终销售的产品价格上涨,不利于消费者。同时特许权拍卖,非常容易导致政府部门自肥和寻租现象的出现。政府应当提供条件,让更多具备资质的经营者进入,只是需要确保其合法合规即可。

  至于重庆有关方面提到的布点“乱”、油源“乱”、管理“乱”的“三乱”现象,其实不是缺少特许权限期和收费导致的,而是政府管理错位和市场发育不足造成的。布点问题,随着效益的好坏,一定时间后市场自己会主动调整到均衡水平。油源问题,更是与加油站无关,涪陵有关部门应当向成品油批发市场发力,比如限制“两桶油”在当地加油站领域的市场比例,以鼓励民资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竞争充分了,市场品质就提高了。至于说“管理乱”,“谁找到路子”谁投资现象,那是有关部门自身问题造成的,板子也不该打在民营经营者身上。

  更重要的是,对于加油站经营权限期收回和再拍卖制度,印证了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缺失。像这种行业,往往需要大笔的投资,一旦停止经营,且被“无偿收回”,意味着之前所有投资都化作了泡影。所以,即便民营加油站确实需要被政府终止经营,也应当由政府按照经营者的投资总额来出资回购。

  所以,有关部门要慎用“无偿收回”的字眼,更不宜以拍卖的方式特许经营,而是应当开放市场,让市场充分竞争。政府需要做的,就是规定该行业的技术和服务门槛,确保经营者的资质,这样就可以了。市场化是大趋势,有关部门不能走回头路。

  □陈德成(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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