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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星刘惠被控危险驾驶罪

最高可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2012年07月0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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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笑星刘惠醉驾肇事被刑拘”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相声演员刘惠参加完朋友婚礼后醉酒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6月17日凌晨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获悉,刘惠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方公诉至东城法院。

  6月16日下午2时52分,司机张先生驾车行驶至东城区和平里西街与北街交叉口时,被一辆红色越野车追尾,造成两车轻微损伤。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立即拨打122报警,交警迅速赶到现场。

  据张先生介绍,越野车司机下车后并没有向前走,而是一直扶着车门,显得有些醉态。之后发现对方有些眼熟,经仔细辨认肇事司机为相声演员刘惠。

  后交警依照程序,在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双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

  经过检测,张先生未检出酒精含量,刘惠有醉酒驾车嫌疑。经抽血检验,刘惠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3毫克,远远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车。

  6月17日凌晨,刘惠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20日上午,交警前往看守所吊销了刘惠的驾照,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6月28日,刘惠醉驾案正式移送至检方审查起诉。

  昨日,检方正式将刘惠醉驾案公诉至东城法院,认为刘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法律规定,刘惠最高可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据悉,刘惠也成为继高晓松之后,第二个因醉酒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演艺界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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