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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担心报警 让房主自行撞晕

抢走现金及手机,并持刀将受害者砍成九级伤残;因抢劫罪获刑14年半

2012年07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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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宣判后,杨某闭上了眼。昨日,杨某因入室抢劫被通州法院当庭判决14年半徒刑。通讯员窦娟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31岁的杨某酒后持刀入室盗窃时被发现,因害怕房主报警,持刀将对方砍成重伤,并将对方5岁大的孩子掐晕。

  昨日上午,通州法院审理此案后,当庭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女房东被砍倒地

  昨天法庭上,检方指控,2011年10月26日2时许,杨某到被害人李某家中,持菜刀对李某进行威胁,抢得2100元及价值780元的手机一部。后因害怕李某报警,让李某自行撞晕未果,便持菜刀将李某左脖子及左肩部砍伤,李某受伤倒地。此时,李某5岁的女儿哭闹起来,杨某上前又掐住孩子颈部、捂住孩子口部,直至孩子不能动弹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李某为重伤且为九级伤残,其女儿为轻微伤。2011年12月1日,杨某在石家庄被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杨某入户持刀、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庭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的刑罚。

  被告人认罪未作辩解

  杨某承认指控事实,未作辩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9万元。

  ■ 庭审

  “心中害怕,掐晕哭泣小孩”

  公诉人:当时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杨某:那天晚上,我和老板喝酒喝多了,就回我弟弟租房处住了。当时,想弄点钱,知道房东住在隔壁,就翻墙进去了。

  公诉人: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杨某:菜刀。

  公诉人:菜刀哪来的?

  杨某:从房东厨房里拿的。

  公诉人:当时屋里有几个人?

  杨某:两个,一个女房东和一个孩子。

  公诉人:你们之间有交谈吗?

  杨某:我对她说想偷点钱。她说别伤害他们。随后,我就从她包中拿走2000元钱,还拿了她的手机。

  公诉人:你还说什么了?

  杨某:担心她报警,我让她把自己撞晕。她撞了两下,没有晕。

  公诉人:后来呢?

  杨某:我用刀敲了她肩部和头部几下,她晕了,头上还流了血。当我准备走时,她的孩子醒了,并且哭了起来。我就掐了孩子的脖子,孩子晕了。

  公诉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杨某:孩子老哭,我怕被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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