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险课堂
季先生为自己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两项主险,外加防盗险、划痕险、不计免赔险、车上责任险等附加商业险,共计6000元。今年3月,季先生为躲避行人撞上马路牙子,致使车辆前保险杠变形脱落,为了避免交通拥堵,杨先生将车重新启动并驶入辅路,停车后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检验后,车身修理费用5784元,发动机受损修理费用4685元。保险公司认为车撞上马路牙子时,除车身受损外,底盘也已漏油,但杨先生在车辆受损、漏油的情况下启动汽车驶入辅路才致使发动机发生损坏。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故保险公司对发动机损坏部分不予赔偿。
建议:在不熟悉车辆构造的情况下,一旦车辆发生严重事故,不要擅自将车挪动,以免对车辆造成额外伤害,同时保护现场,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因擅自启动车辆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不予赔偿。
实习生 朱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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