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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生产及产品准入规则下月实行

2012年07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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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尹蔚)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近两个月后,工信部上周公布,《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将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明确指出,专用校车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有效期为三年,同时取消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座位数量的描述。

  《规则》明确,申请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准入的,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并有同类客车的生产业绩。即申请企业前三年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工信部将对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如果企业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条件,将被工信部暂停生产资质。同时,《规则》也明确了专用校车产品的准入条件。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工信部设置准入门槛之后,那些获得校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更容易形成规模优势,但准入门槛有所放宽,可能加剧校车市场的竞争。目前,国内具有生产客车资质的企业数量在98家左右,但前十家企业占据市场65%以上份额,其中厦门金龙、苏州金龙和宇通客车等占据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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