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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父亲”被指弃婴儿给乞丐

事发丰台区太平桥路附近,乞讨老太称男子扔下婴儿就跑

2012年07月09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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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杨华军)昨日,丰台区太平桥路附近,一名乞讨的老太太怀抱一名婴儿,“是一个男的放下孩子就跑了。”乞讨老太说。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婴儿已被送往儿童福利院。

  昨日下午1时许,谷女士路过太平桥路时,看到路边围了一群人,一名乞讨的老太太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开始我以为是老太太带着孩子乞讨。但围观的群众说,这孩子不是老太太的,刚刚过来一名男子,把孩子扔给老太太就跑了。”

  谷女士称,听老太太说,男子自称是孩子的父亲。孩子刚出生三个月,前不久孩子的母亲离开了他们,他自己一个男人无力照看孩子,求老太太能帮忙照看一下。随后,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随后,谷女士拨打了110。太平桥派出所的民警将孩子带走。

  昨晚,派出所一位民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社会的关心,公安部门会妥善处理孩子,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了解,孩子经体检后已被送往儿童福利院,接下来派出所会跟民政部门进行交接。

  ■ 律师说法

  男子或构成遗弃罪

  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师伟律师表示,如果该男子真是孩子的父亲,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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