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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完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

财政部部长称,允许金融机构对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按规定自主核销

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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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将落实好现有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财税优惠和金融财务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政策,加大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力度,并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小企业危机爆发。针对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财税减免优惠和金融财务政策。

  谢旭人称,财政部将落实好现行涉及中小企业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同时,加大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力度;完善鼓励企业按有关规定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据透露,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专门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达到561.8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1.7亿元。

  谢旭人表示,将完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政策,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同时研究完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等政策,指导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谢旭人称,将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允许金融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允许金融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且确实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进行核销。对单笔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经追索1年以上,可以自主核销。

  据悉,2011年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3.27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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