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乘客醉酒闹事,黑车司机扎死一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常年带着弹簧刀防身,遭遇醉酒乘客闹事,将对方一人扎死。近日,29岁黑车司机刘登旺,被北京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黑车司机遇醉酒乘客
刘登旺来自山东农村,案发时29岁的他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最小的一个刚刚三周大。
在北京,刘登旺白天打零工、晚上拉黑活养活全家。2011年11月28日20时许,刘登旺照例在昌平区北七家镇名佳花园三区门口拉活。
根据案发现场证人证言,当晚郝某与几名同事朋友吃饭喝酒,其间几个人喝了一瓶半白酒和大量啤酒。饭后,两位女同事最先离开并拦了刘登旺的黑车,这时郝某等走了出来想要拦住车。
双方对峙后追逐厮打
“准备上车,结果车也不停,急了就踹过去。”郝某承认自己最先惹事。
“上来就踹车,把车头都踹坏了!”刘登旺说,想拉住对方谈赔偿。此时,经常与刘登旺一起趴活的几名黑车司机凑上来想要帮刘登旺讨个说法。
郝某说,担心被殴打吃亏,于是他和同伴打电话叫人,双方各不相让,对峙在名佳花园小区门口。
据刘登旺称,最初郝某一方占了上风,将黑车司机们驱逐后,又对他实施殴打。
扎人后等待警车到来
刘登旺说,被打倒在地的他想到了自己藏在腰间的弹簧刀,做黑车司机多年来他都用它来防备抢劫。随后,他拔出刀趴在地上对着上方的人群猛捅了两三下,趁乱逃窜到路边草丛中。
就在醉酒乘客一开始闹事时刘登旺就报过警,这时他躲在路边向警察报告自己的方位,等看到闪烁的警灯一步步逼近,刘登旺主动站出来上了警车。
法院认定防卫过当
检方指控,当晚刘登旺因琐事与郝某发生纠纷,郝某叫来了同伴杨某(男,殁年23岁)等人。
其间,刘登旺先是被郝某、杨某等人殴打,后刘登旺持刀将杨某、郝某扎伤,其中杨某因被刺破左侧股动、静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郝某被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刘登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作案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在法院审理期间,刘登旺能够由其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在量刑时依法对刘登旺予以减轻处罚。
北京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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