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救妻”男子下周一将去法院退赔,款项来自爱心人士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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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救病妻 男子骗医院17万透析费”追踪
新京报讯 为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41岁的北京男子廖丹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本报近日连续报道)
昨日,廖丹表示广东企业家陈利浩为他汇款17.2万元,他将于下周一到东城法院退赔全部涉案款项,期望获得法院轻判。前日,廖丹已将网友捐赠的3.5万元交到东城法院退赔。
“每次讲案情都后悔”
“胖子,这么多记者都是哪里的?”“全国哪儿的都有。”看廖丹忙的都没顾上吃午饭,74岁的邻居芦凤荣阿姨喊着廖丹的“绰号”,给他和爱人送来了一盘包子。
昨日上午8时许,廖丹家门外就挤满全国各地电视台、杂志和报纸的记者。“您有什么问题长话短说,我尽量配合回答。”廖丹忙着在拥挤的家里安排来访记者就坐,言语中带着些许客气和疲惫。
昨日,廖丹共接受近10家媒体采访,一遍遍讲述“作案”的动机和经过,“唉,其实,每次讲,我都后悔得要命,可咱得尽量配合采访啊。”
“这两天感觉像做梦”
廖丹称,自己的遭遇被媒体报道三天来,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初最为发愁的退赔问题,因社会捐助,一夜之间迎刃而解。
邻居芦凤荣回忆,前晚廖丹告诉她,企业家陈利浩给他一次性捐了17.2万元,协助他向法院退赔。电话里,他只会和人家说谢谢,“其实自己给人家磕头的想法都有。”芦凤荣说,廖丹说自己感觉跟做梦似的,“17.2万这么多钱,突然就筹到了。”
确定下周一全额退赔
前日,廖丹收到热心人士邹先生等人捐助的3.7万元,他已将3.5万元向东城法院退赔。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政协常委陈利浩向南方一家媒体驻北京记者汇款17.2万元,希望由后者陪同廖丹一起到法院退还骗得的案款。
昨日,廖丹和这家媒体的记者都证实,前日下午他们曾想直接去东城法院退赔,但法院已临近下班没法办理。他们已经确定下周一(16日),早上一上班就去法院退赔剩余全部案款。
“好心人的爱心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意外,我希望能向法院表明我悔罪的态度,争取获得缓刑。”廖丹昨晚说。
■ 争议
律师辩论能否适用缓刑
网友们被廖丹救妻的举动感动,纷纷捐款希望他能退赔获得轻判。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危害不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可以适用缓刑。
尽管法院尚未宣判,但廖丹能否获得缓刑已在网上引起国内司法界的激烈辩论。
反对方
“不能破量刑基准”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律师认为,从法理角度说,即使为救助患病妻子,廖丹也应寻求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呼吁社会捐款,寻求政府救助,而不是私刻公章,铤而走险犯罪。17.2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量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以及情理的成分,法官也只能在3至7年进行量刑,最低不得低于3年。从法理上讲,本案没有适用缓刑的法定理由。
“我本人对廖丹遭遇也很同情,而且也认为救助体制需要完善,但廖丹案件不能突破法律量刑的基准。”李伟民认为,廖丹的司法判处和妻子的救助是两码事。廖丹被判入狱,相关部门应承担救助责任,廖丹被判缓刑并不能成为妻子救助的唯一选择。
支持方
此案不算“法外用刑”
与此同时,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却认为,廖丹并未将诈骗的赃款用于个人挥霍,而且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确有悔改表现。既然公诉人认为应在3至10年间量刑,法条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如果17.2万诈骗款全部退赔,取得受害医院的谅解,可以判处3年。从目前情况看,廖丹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能够适用缓刑条件。这并不算是“法外用刑”。
两名律师都表示,自己的分析是根据目前公开报道,而未查看全部卷宗。本案法官享有独立审判权,独立做出的判决应得到尊重。如果廖丹不服一审判决,可二审终审裁决。
本组稿件采写 新京报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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