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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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过低”并非财政收入增速的理由

2012年07月1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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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宏观大势

  实际上,我国10年来财政收入的增速,不仅远高于同期我国GDP增速,更远高于同期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据新华社报道,7月13日,国家财政部宣布,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63795亿元,为2002年全年的3.43倍。

  乍一看,我国10年来财政收入的持续大幅增加,某种程度上,亦是我国10年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之一,因为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必然会带来财政收入的相应增加。

  尽管如此,财政收入似乎仍有提高增速的必要。报道中称“虽然我国财政收入增长迅速,但人均财政收入仍排在世界百位之后”。而之于我国民生保障仍处于“广覆盖、低水平”的现状而言,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增速,以此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水平。

  但是,这显然是一个伪命题。这是因为,人均财政收入是否过低,应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照。虽然,我国当下人均财政收入排世界100位之后、人均财政收入仅为发达国家的8%左右,如果仅以我国人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发达国家10%左右相比,似乎我国人均财政收入仍有相应提升的必要。但是同期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却仅为发达国家的4%不到,这充分说明,就整体而言,我国当下人均财政收入不是过低、而是相对过高。

  此外,提高人均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财政收入总量,并不必然导致民生保障支出的同比例增加。以2006-2011年为例,我国财政收入从1.89万亿元增加至10.4万亿元,增幅高达5.5倍,但同期我国民生保障支出(不含教育支出),从近1.3万亿元增加至2.8万亿元左右,同期增速仅为2.2倍。

  还有,在缺乏财政预算硬约束之下,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之于民生保障的提高,其边际效应是呈递减趋势。这是因为,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对于预算相对软约束的各级政府而言,即意味变相增加了其浪费、甚至贪腐的空间,这从我国居高不下的“三公”支出即可窥之一二。更为重要的是,在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90%左右的特定国情之下,我国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必然会相应增加企业和民众的税负压力,从而增加整体经济的运行成本。

  由此可见,所谓我国人均财政收入过低,不仅与我国相对更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是一个明确无误的伪命题,更不应成为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大幅增加的理由——实际上,我国10年来财政收入的增速,不仅远高于同期我国GDP增速,更远高于同期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以我国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是2002年全年的3.43倍为参照,我国今年上半年GDP总额仅为2002年全年的1.89倍,而我国今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更是仅为2002年全年的1.62倍。

  因此,未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应进入渐进降低轨道,通过相对降低我国企业和民众的税负压力,从而尽快激活我国经济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还应调整我国财政收入过度偏重税收收入的结构性失衡,通过增加国有企业收益分红比例,并提高我国庞大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水平,从而将税收收入占比财政收入从当下的90%左右陆续降低到80%以下。

  此外,我们更应该通过强化预算硬约束,确保我国用于民生保障的支出增幅整体不低于财政收入增幅。□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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