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等体制机制不变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日前,教育部同意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申请。自此,中科院直属的高校就包括了中国科技大学和中科院大学。
去年中科院向教育部提出“中科院研究生院更名”的请示。教育部经研究,同意中科院研究生院更名为中科院大学。同时教育部建议中科院撤销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建制。
更名后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其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及学位授予权等基本属性不作改变,现有的法人地位、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不作改变。
■ 背景
更名因常被误解不属高校
中科院研究生院(现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大学”)1978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中科院直属、具有教育事业法人地位并独立运行的高等学校。
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名称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制定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中 “研究生院是指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的规定不符,从而使该校在日常管理运行以及毕业生就业时易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带来是否按照高校进行政策定位等疑问。
其实国际上已有许多专门从事研究生培养的大学,比如美国洛克菲勒大学(The Rockefeller University)、日本先端研究生大学(The Graduate University for Advanced Studies)、韩国科技联合大学(Kore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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