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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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舌尖腐败”需统一的制度环境

2012年07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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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治理公务接待乱象,一个地方的突破固然重要,而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环境才更重要。因而,更高层级的统筹推进尤为紧迫,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学习温州。

  一份遏制政府工作人员“舌尖上腐败”的文件——《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日前在温州市落地,备受关注。其中,“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鲍鱼、鱼翅、茅台、五粮液不得上桌”等规定广受好评,不过,该细则只针对“市域范围”内的工作餐,公务宴请还有一套标准。

  正如温州市纪委官员所说的那样,外界对这一公务接待细则确实存在很大的“误读”。如此“内外有别”搞接待,确实让社会公众对约束“舌尖上腐败”的热切期待有些失望。不过,对温州来说,能从一地做起,已殊为不易。“内外有别”的“变通之举”,是以一种更为圆润的方式昭示人们,治理公务接待,一地的“细则”固然重要,而一个良性、协调的制度环境才更重要。

  公务接待往往表现为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其本质则是公共财政的空转、政府行政成本的增加。无论是市域范围内的工作餐接待,还是对外、对上的公务宴请,这一本质并无不同,也因此,理应一体约束、并接受公众监督。这种“一视同仁”,既便于操作,也可切实缩减公务接待费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遏止“接待腐败”的诉求。

  当然,温州之所以如此“内外有别”,恐怕也有苦衷。温州市没有公开“工作餐”与“公务宴请”的比例,但对于一个经济大市,“公务宴请”比例想必不会太少,或许,这也正是温州市“内外有别”、“留有余地”的苦衷所在。四川一个小小的白庙乡“裸示”之后,对外交往尚且受影响——“有些上级领导都不愿意去了”,何况一个温州市。友好城市、上级单位……方方面面的关系维护,并不是一部“细则”就能涵盖。

  由此也可看出,单个城市的制度创新,亟待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环境来响应,共同实现整体性的治理效果。不然,公务接待治理就会一直停留在“内外有别”的路径依赖之上。

  这样说,不是对温州的改革“求全责备”,更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客观地讲,温州市的公务接待细则化努力应该是一次值得褒扬的尝试。目前,公务接待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了,财政资金的糜费,民众怨气的郁结,社会舆论的沸沸扬扬,都使得任何一个地方的治理实践都可能引起高度关切。在这个时候,更高层级的统筹推进尤为紧迫。

  今年10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要求各级政府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等。希望温州的新规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有更多的地方及时跟进。只有“内外”都开始行动起来,“内外有别”的制度才能退出舞台。

  相关报道见A14-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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