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要求全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自动扶梯的新国家标准即将结束过渡期。昨天,北京市质监局要求,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7月31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新版国家标准要求。8月1日起,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一经发现一律停用。
扶梯整改须在本月完成
我国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在2011年发布,过渡期至今年7月31日。与之相配套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也将正式施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使用单位最迟在下次定期检验前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即2013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而与这个期限相比,北京则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市质监局昨天表示,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达到新标准要求,“8月1日后,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一经发现一律停止使用”。
5大安全项目都要整改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新版国家标准中,与乘客安全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防护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外缘距离”、“使用须知”、“制停距离”5大方面,扶梯使用单位都要一一对照,不能有遗漏。
今年1月29日,一名男孩在西单新一代商城乘自动扶梯时,头部伸出扶手外被扶梯夹角夹住身亡。市质监局说,新国标已对“防护挡板”提出要求,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同时,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注包括应拉住小孩、应抱住宠物、握住扶手带、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等警示象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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