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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动章士钊故居施工方被罚20万

市文物局对史家胡同51号院施工方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送达

2012年07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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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士钊故居违规施工”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王佳琳)昨天,北京市文物局宣布,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对史家胡同51号院修缮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理决定,依据文物法的相关规定及其违法事实,于7月9日做出行政处罚20万元的决定,责令办理补充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行政执法处罚程序,已制发了《听证告知书》,待听证期满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通知叫停后施工仍继续

  史家胡同51号四合院是著名教育家章士钊的故居,同时也是北京市市级文保单位。不久前,曾经居住于此的洪晃在微博上曝出“史家胡同51号院”被拆。后来有文保人士到现场探访并向市文物局举报,市文物局执法队经调查证实,该工程未取得开工手续,并对其提前开工进行了叫停。但就在市文物局做出叫停通知后,记者前往故居探访发现,施工方未理睬停工令,继续施工。

  被令补充施工设计方案

  7月8日下午,北京市文物局会同东城区文委邀请专家组对章士钊故居现场查看。通过专家的核查,对尚未办理施工许可进行施工、局部超获批方案范围施工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专家组还提出,管理使用单位应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及时补充施工设计方案和洽商材料,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进一步加强工程有关方文物保护意识,确保修缮施工期间文物安全。

  施工方可提出听证要求

  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队长赵建明昨天表示,市文物局文物监察执法队对史家胡同51号院修缮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已做出处理决定,目前《听证告知书》已送达有关单位,待听证期满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施工单位已经停工。

  他表示,目前的处罚决定是依据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有关实施细则做出的,在听证期内,对方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如果没有提出要求,他们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背景

  史家胡同51号院建成于清代,原为三进四合院。院落是典型的官邸式四合院,前外交部长乔冠华与章士钊之女章含之结婚后,也曾住在这里,章含之的女儿、文化名人洪晃出生在这座宅院。

  1984年,该院被公布为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3月,被公布为北京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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