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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66市县2011年保障房审计报告

去年保障房项目近30亿资金遭挪用

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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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实习生徐晗)昨日,审计署发布18个省的66市县去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资金管理不善、违规招投标、保障房分配去向监督不明等,引发多种问题。

  从审计结果看,未足额提取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比较明显。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占应提取或安排总额的14%。

  审计发现,有19单位违规向2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49个项目的6.75亿元银行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

  此外,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拨付、使用或管理专项资金。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5个市县向承建单位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5.33亿元。

  ■ 焦点

  95保障房项目改建办公楼

  审计显示,9个市县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未批先用、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等问题;3个市县的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

  同时,部分项目建设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46个市县的803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等环节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占抽查项目数的38.13%;4个市县的12个项目未经验收就分配入住,个别项目已出现明显质量问题。

  2.6万保障对象资格存问题

  审计显示,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够严格。9市县的5479户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42个市县的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同时,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和挪作他用等。5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市县的226套保障性住房被挪作他用;32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

  此外,37市县的19.3万套住房(占24.85%)超出规定的廉租房单套不超过50平方米、公租房和经适房单套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套均超面积26.5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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