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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遏制买房二次网签避税

下月1日起实施,遏制贷款买房“阴阳合同”作假,规定注销网签需解除贷款合同

2012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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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今后,通过二次网签来做“阴阳合同”以避税的方式将被杜绝。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地税局、市银监局昨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买卖合同管理的通知》,出台新规防止在银行贷款和交税这两个环节用两次网签的手法来避税。该《通知》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

  二手房交易新规实施后增税1.7亿

  该负责人称,近年来,北京二手房成交活跃,但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的问题较为突出。去年底,市住建委会同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北京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新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等政策,实施半年来,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收增加1.7亿元。昨日发布的通知中,主要针对“二次网签”这种做“阴阳合同”的漏洞。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称,“二次网签”的问题一直普遍存在。购房人在贷款购买二手房时,由于银行要看网签信息才能批准贷款,因此买卖双方在第一次网签时,为申请到足够的贷款,价格会按照购房款的实际需要来申报。而在银行批完贷款后,买卖双方为了减少交易税费,就将之前的网签注销,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再次申报网签,交税时则按较低价。

  “二次网签”价格变化需登记核查

  昨天发布的通知规定,买卖双方注销二手房网签合同信息后,同一购房人再次购买同一套房屋签约的,住建部门将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上记载价格变化情况。纳税申报人要持该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地税部门将综合运用房地产估价等技术加强房屋交易税收征管。这意味着如果采用“二次网签”来避税,税务部门将能核查到上一次网签的成交价格,不一定按照第二次网签申报的较低价格来征税。

  同时,通知中还明确,金融机构审核贷款申请人的二手房网签合同信息后,应在二手房网签系统中对申请贷款的网签合同进行标注,注明贷款审核结果及贷款额度;二手房买卖双方申请注销有贷款标注的网签合同的,金融机构与购房人解除贷款合同后,在系统中做解除标注。

  此外,二手房网签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为贷款支付的,金融机构不得对购房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 说法

  下月二手房价数据或“升高”

  “作为房地产中介行业,我们对于政府堵住‘阴阳合同’的漏洞双手欢迎。”李文杰昨日称。

  一位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其实中介并不愿意去做“阴阳合同”,“因为做这个我们并没有任何的收益,而且还有风险。但没有办法,买房人为了减少支出,要求这么做。如果你不做,别家中介做了,你就没生意了。”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下,贷款买二手房做“阴阳合同”的漏洞基本上已经堵死了。但全款买二手房如果做“阴阳合同”,由于可以做成装修费用等,很难完全杜绝。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从下月1日起实施,下月统计部门发布的北京二手房成交价格有可能出现明显上升。

  “目前统计的数据都是按照中介公司上报的二手房成交价格来计算的,而上报的成交价格大都是‘阴阳合同’中较低的成交价。新规实施后,堵住了‘阴阳合同’的漏洞,二手房的成交价会有所上升。”这位人士称。不过他表示,这体现的才是真正的市场交易价格。

  ■ 相关新闻

  预售商品房无房产证禁交易

  通知再次强调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楼市调控不放松

  新京报讯 昨日发布的通知中,北京重申了商品房预购人不得将所购预售商品房在房屋登记前再行转让,并再次强调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查处力度。

  开发商不得协助预购人转让无证房屋

  近期楼市回暖,房地产调控何去何从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微调政策、放松调控。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数次强调调控不能放松。昨天北京出台的《通知》明确给出信号,作为全国调控最严格的城市,北京的楼市调控不会放松。

  《通知》中规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购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将所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协助预购人转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买到手的预售商品房,还没拿到房产证就倒手了。虽然北京的政策早就明令禁止,但依然还有这种违规现象存在,业内称之为“改底单”等。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称,这种行为是明显的投资、投机性行为。

  中介向无资格家庭售房将被严处

  昨天发布的规定中,开发商或中介违规协助购房人这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可暂停其网签资格。

  此外,通知中重申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开发商和中介不得向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住房或提供服务。否则也将受到暂停其网签资格的严处。

  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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