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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回应东盟外长南海六原则

外交部回应称,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2012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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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日表示,中方注意到东盟方面就南海问题所作表态。

  东盟外长20日发表关于南海问题六条原则的声明。洪磊在就此答记者问时说,南海问题的核心是有关国家围绕南沙群岛主权和附近海域划界的争议。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洪磊说,中方愿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方对同东盟国家商谈“南海行为准则”持开放态度。希望各方都能严格遵守《宣言》。

  他说,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重视维护《公约》的原则宗旨。《公约》开宗明义宣布,要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公约》不是规范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的国际条约,也不可能成为裁判此类争议的依据。当事国应当在解决南沙领土主权争议的基础上,依据历史事实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南海海域划界争议。

  洪磊表示,中国重视与东盟的关系,致力于推进同东盟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共同推动东亚合作进程。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保持亚洲发展势头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双方应继续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精神,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把握彼此关系,加强战略沟通,实现互利共赢。

  ■ 解读

  六条原则和中方立场不相悖

  六条原则究竟体现了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何种立场?昨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说,这六条原则是对前不久落幕的东盟外长会未发表《联合公报》的一种弥补。

  曲星说,在本月于柬埔寨举行的东盟外长会上,越南、菲律宾企图把他们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纳入《联合公报》中,把南海问题变成中国和东盟的问题。《联合公报》“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东盟其他国家并不认可这种做法。

  “六条原则内容和越南、菲律宾想在柬埔寨东盟外长会上塞进去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六条原则基本内容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差不多。”曲星说,恰恰说明六条原则和中国一贯主张的立场并不相悖,而一些国家的企图并未得逞。

  “从东盟外长会上争议,到未达成联合公报,再到发表的六条原则,这一过程说明东盟成员国的主流还是要和中国发展友好合作,不愿使中国和东盟的关系被南海问题引入歧途。”曲星说。

  “菲律宾和越南利用东盟和中国形成对抗的企图不可能得逞。(六条原则的发表)说明在南海问题上,他们在东盟是孤立的。”曲星说。据新华社

  东盟外长就南海问题达成的六条原则

  ●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有关声明;

  ●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针;

  ●尽快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全面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

  ●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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