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子公司称商务园公司违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公司法规定,目前该讼诉已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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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旗下的紫光高科和联海房地产在今年1月,分别向通州区法院、海淀区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称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园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在财务、审计等方面的重大疑点,要求商务园公司撤销股东大会相关决议。7月5日,该案件以普通程序进行了第三次开庭。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该案件事实认定及结果,院方并未发表任何意见。
紫光高科称行使股东权利受阻
工商局相关资料显示,商务园公司由清华控股与通州区政府以及社会知名企业出资成立,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3.2亿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据清华控股提供的一份与通州区人民政府签署的《通州生态商务园项目合作意向书》中显示,清华控股授权下属企业“紫光集团”参与项目公司的组建以及全面实施。
根据此意向书,2007年通州商务园公司成立,注册资金20000万元。其中,紫光集团占股65%;紫光集团子公司紫光高科占股25%;通州区永顺镇投资促进中心占股10%。2008年至2009年间,商务园公司先后引进了其他股东。紫光集团退出商务园公司,其下属紫光高科持股25%,仍为第一大股东。从股权分布看。除紫光高科及联海房地产外,金融街控股和永顺镇投资中心都属于国企,这意味着商务园公司68.75%的股份归属于国企。
紫光高科表示,从2009年中开始,要求行使合法股东权利,对紫光方面在商务园公司组建之初派驻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进行调整,但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却一直遭遇阻挠,无法顺利进行。
政策资金是否被挪用?
从2007年至今,通州商务园作为通州区政府重点打造的产业功能区已形成规模,规划中的一期总占地面积为3平方公里,目前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占地4平方公里的二期地块尚未动工。
据紫光集团副总裁问军政介绍,2011年,商务园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紫光集团等股东将其股权托管给通州新城金融服务园区管理委员会,直至公司足额清偿12.5亿元的借款本息。在书面通知送达的前一天,商务园公司与园区管委会、北京银行共同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商务园公司取得了12.5亿元委托贷款资金。
紫光集团的委托律师表示:“没有通过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下,商务园公司单方面签署上述委托贷款协议,变相挪用了通州有关政府机构12.5亿元财政资金。”
通州商务园方面则表示,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案内容未违反《公司法》和通州商务园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财务决算、预算方案的议案所附的财务决算、预算方案并非由通州商务园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形成的诸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谁是谁非暂时难以论断
原商务园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元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务园公司本身运转正常,刚开始向银行贷款15亿用于一级开发,然而紫光高科与部分股东某些意见没有谈拢,出面干涉商务园公司向银行续贷。在商务园公司周转不过来的情况下,股东和通州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最终,地方政府和一些股东出于紧急状况临时借给公司12.5亿元用于贷款,避免公司违约。据了解,郭元林于2011年11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商务园公司涉嫌“变相挪用政府资金”案件之初,辞去相关职务。
对于紫光高科和商务园公司的各执一词,通州商务园管委会并未给予明确说法,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苏女士称,通州商务园目前建设施工进度一切正常,开发公司属于二级机构,之间的纠纷不归管委会负责。
据紫光提供的起诉书上的电话,记者先后致电商务园公司多位股东,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截至发稿时,郭元林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新京报记者 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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