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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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照条例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建筑工程如危害河岸地方安全、防碍河道行洪,将被强制拆除,并处上限10万元罚款。
遇大雨管理机构应启动预案
根据《条例》总则,立法旨在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持河湖水域面积,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保障河湖防洪、供水功能。
初步统计,《条例》十余处提及河湖防洪减灾能力。明确规定,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以及河湖绿化、建设绿色步道和亲水健身设施等,前提条件均为不损害河湖的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
此外,《条例》规定,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河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一旦强降雨等突发事件来临,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防止损失扩大。
违法建筑妨碍行洪最高罚10万
对于河湖防洪减灾体系等各方面建设维护,《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市和区县政府将河湖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河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和管理经费。
对于各类妨害河湖安全的行为,《条例》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
例如建筑单位未按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修建工程设施,防碍河道行洪,责令限期补救;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虽然补救但未达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如果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那么可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建在行洪区内的高尔夫球场,应当拆除。如不拆除,可依照上述规定,可强拆并处高额罚款。
【五大水系】
是指北京境内从东到西分布的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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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运河治理三年投88亿
提高抵御极端暴雨能力、污水处理能力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7·21”强降雨和自然灾害,凸显出北京河湖防洪减灾的缺陷。未来三年,北京计划投资88亿元,用于北运河水系的14个项目,提高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污水处理能力、郊区水网建设等。
近期启动3条河道治理
昨日上午,市水务局局长程静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进展情况的报告》时说,北运河水系历经5年综合治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水系各河流抵御极端暴雨的能力和防洪减灾体系,还需进一步提高。
程静介绍,目前,辛堡闸改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成后,将提高温榆河防洪减灾能力,增加年调水能力3000立方米。近期将启动石景山人民渠首钢段、五里坨隆恩寺沟、顺义方氏渠等3条河道生态治理,以增强河道的防洪能力。
消除城市重点区域积水
他表示,下一步,北京将以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水网和雨洪利用工程建设作为突破口,消除城市重点区域积水问题,基本实现河道排水达标。
以北运河为例,未来治理将与水系流经的重点区域发展相结合,即通州新城、昌平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顺义新国展、亦庄经济开发区、海淀北部新区等,统筹考虑防洪、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内容,结合市政建设,完善专项规划。
■ 难点
河湖防洪减灾资金不足
截至目前,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市区两级投资共计138亿元。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雷德才作《对北京市政府关于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时表示,北运河河道治理的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资金投放比例有待调整。
他表示,北运河治理30%投资和征地拆迁费用,全部由区县负责。随着征地拆迁成本不断攀升,一些区财力难以承受,导致有的工程延期两三年。
例如丰台区丰草河、小龙河等河道治理,丰草河全线征地拆迁费约15.5亿元,小龙河征地拆迁费15亿元,丰台区财政一时拿不出这笔投资,致使工程延迟三年才开工。
他建议,市政府适当调整重点工程项目市区两级投资比例,编制河道日常维护、养护经费预算,纳入预算安排。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专家观点
拒马河无防洪控制工程
在北京五大水系中,拒马河是唯一一条没有大型水库这样的防洪控制性工程的河流。也正是这条河流在“7·21”特大暴雨灾害中对房山区造成了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昨日,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张彤表示,“7·21”特大暴雨期间,北京城区确实存在河道水位顶托,使排水管网无法排水的问题。
张彤透露,在北京的五大水系中,永定河等4大水系都有防洪控制性工程,也就是大型水库,唯独拒马河没有防洪控制工程。“规划本来是有的,70年代就提出了在拒马河上建立张坊水库的计划,但因为拒马河流经多地,平时水又特别少,资源比较宝贵,到目前还没有建。”
张彤还表示,郊区河道治理速度不如城区。“7·21”时,北京的下游河道敞闸淌泄,但一些郊区河道盗采沙石、滩地占用等情况比较严重,影响了河道防洪、行洪的功能。 新京报记者 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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