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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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不对称涨跌幅有违市场公平

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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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将绩差公司一棍子打死,甚至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并购重组设置种种限制,不仅影响了市场的正常交易,而且也对目前正在艰难推进之中的经济结构转型形成了反作用力。

  上周五晚间,上交所公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拟设立风险警示板,凡是进入这个板的上市股票,不仅将被戴上ST帽子,而且原规定的每日5%的涨跌幅限制也将改为涨幅限制1%,跌幅限制5%,也就是说,这些在管理层看来有巨大风险的股票,将被迫承受不对称的涨跌幅限制。

  中国股市从1996年底开始对所有上市股票设置日涨跌幅各10%的限制,并在其后对一些戴上了ST帽子的个股将涨跌幅限制缩小为5%。对股票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其对市场所产生的影响是利弊互见的,它固然遏制了股价过于剧烈的波动,但也限制了交易的活跃。

  一项交易制度的推出,首先需要的是公平,即所有的投资者在同一规则下进行交易,从这一点来看,现行的涨跌幅制度由于对上升与下跌实行同一标准,所有的投资者都必须服从这一规则,因此它没有影响到市场的公平性,这也是这项制度能够长期存在的一个根本原因。

  但是,现在上交所要实行的新的涨跌幅制度,尽管只在其准备开设的风险警示板这个相对较小的范围里实行,却已经从根本上颠覆了市场的公平秩序。

  当然,上交所推出这项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限制ST股票的炒作,通过减少这些股票的投资和投机价值来让投资者远离这些股票。

  但实际上,即使是已经戴上了ST帽子的公司,包括那些将要进入风险警示板的公司,也并非完全没有投资价值。任何一个上市公司,其所处的行业都会在一个经济周期中出现经营业绩上的高潮和低潮,今天的绩优企业不等于明天也是绩优,反过来说,今天是亏损公司,但一旦经济基本面出现了变化,完全有可能翻身。公司更有可能在转型以后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

  目前的市场监管却无视这种正常的市场现象,将绩差公司一棍子打死,甚至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并购重组设置种种限制,不仅影响了市场的正常交易,而且也对目前正在艰难推进之中的经济结构转型形成了反作用力。

  中国证监会近年来一直在大力倡导市场化,但是,从目前来看,这种市场化只局限在一级市场的新股发行定价上,而对于真正需要市场化管理的二级市场,依然有较多的行政干预手段。上交所此次推出的不对称涨跌幅度制度,就是行政干预的一种表现。

  □周俊生(上海 财经评论人)

  相关报道见B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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