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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转至苹果名下

2012年08月0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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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兰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新发布的公告,iPad的商标权已经于7月27日转让至苹果名下。

  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的iPad商标权案持续了两年,经过三次开庭后,最终于今年7月2日落下帷幕。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苹果支付了6000万美元和解费给深圳唯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商标局日前发布1321号公告称,第1590557号iPad商标已于2012年7月27日经商标局核准由深圳唯冠转让给苹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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