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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人事故:一场不该有的“意外”

2012年08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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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制定应急预案,应结合本地实际,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事故风险,多一些周密的推演,避免意外的发生。

  8月3日,大秦铁路抚宁段迷雾河铁路桥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因强降雨冲垮与大秦铁路并行的三抚公路便道,3日凌晨河北省抚宁县七家寨村的一村、二村一些村民越过铁路护网进入铁路。5时28分,沿大秦铁路行走至卢龙北站至后营站间的迷雾河铁路特大桥时,被停车不及的货物列车撞上,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

  钢铁列车碰上血肉之躯,9条生命,一瞬间就被夺走了,“有的村民直接被火车撞死了,有的村民则被撞下了十多米高的铁路桥”,这场事故之惨烈,让人不忍卒睹。

  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民众,切勿在铁路线上行走,以免发生意外。确实,这场事故的直接原因正是村民违规进入铁路,不过,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是否也存在工作的疏失?

  村民之所以进入铁路,是因为他们日常走的公路便道被冲垮。那么,这条村民惟一的出村道路为何如此轻易垮掉?这条公路便道的建设质量如何,养护是否到位,无疑需要进一步调查。还有,这条公路便道是什么时候被冲垮的,地方政府部门有没有及时发现?如果公路冲垮之后,地方政府能给村民提供替代的出行手段,例如架一坐临时的浮桥,这场悲剧是不是可以避免?

  根据相关资料,太原铁路局大同到秦皇岛铁路线全线全栅栏封闭,所有平交道口实现立交化,被称为“平安铁路线”。不过,铁路护网是用来阻挡人员进入的,可它却被村民轻易突破。如此多的村民进入铁路后,铁路部门也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提前采取措施。种种事实表明,在对于铁路安全的管控,当地铁路部门可能存在重大的疏漏。

  一场强降雨带来道路阻断,道路阻断导致民众铤而走险,这样的“意外”提醒我们,对于强降雨这样的灾害天气,我们的关注点不能只集中于洪涝、泥石流等给民众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的“紧急状况”上,应当看到,强降雨之下,例如类似公共设施遭损毁,给民众带来不便的“非紧急状况”,往往也蕴涵着难测的公共安全风险,这是一种“衍生灾害”,同样不能忽视。

  眼下,强降雨天气在许多地方依然在持续,在接下来的灾害应急中,希望各地方政府能以此次火车撞人事故为鉴,除加强基层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之外,在制定应急预案时,结合本地实际,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各种事故风险,多一些周密的推演,避免意料之外的发生。此外,灾害应急不能出现责任空白,要确保第一线的责任到位,无论城市和乡村,每一座桥梁,每一段道路,都应有专人看护。要杜绝效率的拖沓。救灾,这是在与生命赛跑,不容半点的疏忽和丝毫的侥幸。

  相关报道见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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