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举行第八次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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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发生商事争议,可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提交两岸的仲裁机构,在当事双方同意的仲裁地点解决争议。昨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八次会谈,双方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以下简称投保协议)与《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海合协议)提及上述内容。
投保协议
明确对投资者权益保护
海协会方面介绍,投保协议将经第三地的投资纳入保护范围。记者注意到,在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争端解决方面,该协议提供了5种解决方式。商事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于争议发生后协商提交两岸的仲裁机构,在当事双方同意的仲裁地点解决争议。在投资者人身保护方面,双方在《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的通报机制基础上,依据各自规定,对另一方投资者及相关人员,自限制人身自由时起24小时内通知。
海合协议
加强缉私情报协助合作
海合协议也是此次两会商谈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对ECFA项目下的货物贸易规范海关程序。此外,双方还将进行查处走私相关合作与技术交流,主动或应请求提供查处走私及其他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情报资料与协助。
在本次两会上,双方同意加快ECFA其他后续议题协商,优先推动并及早完成服务贸易协议的商谈。双方还将推动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就两岸地震监测合作议题、两岸空气品质监测技术合作议题开展交流与研讨。
相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不仅为两岸经济合作注入新动力,也为今后两岸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等ECFA后续协商打下良好基础。
——陈云林
两岸投保协议的签署将为两岸投资人投资权益提供制度化保障,对产业投资有正面助益,也将有效健全两岸的投资环境。——江丙坤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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