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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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不能再与洪水“争地”

2012年08月1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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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经济发展与洪水“争地”,增加了大规模洪灾的风险;希望今后,针对侵占与开发河道、河滩的行为,能建立一种长效的执法机制,杜绝人与洪水争地的现象。

  7·21暴雨已过去20多日,关于这场灾难的关注和思考依然在继续,近日,《新京报》记者前往房山区受灾严重的多个村庄和小区调查,从一条条河道的命运中,探寻洪灾背后的深层问题——堆积在河道中的沙石堆、寄生河道的厂房、阻河道而建的停车场、拦坝截水的农家乐、建在河滩上的住宅楼……种种对于河道的侵占与开发,令人吃惊。

  中国是个水患多发的国家,在与洪水不断的抗争中,人们越来越清晰认识到,洪水是不可能根治的,在洪水面前,提高江河防洪标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规范和限制人类的有害行为,学会与洪水和谐相处。1998年洪灾之后,我国在长江流域迁移了1460多个洲滩圩垸内的居民,疏竣和扩挖了一批江河河道、河口,人类活动空间大幅度向洪水退让,降低了大规模洪灾的风险。

  但在一些地方,这样的经验被忽视了。7·21暴雨,房山一些地区洪水为什么造成巨大损失?除了雨量过大,还有一个原因就在于,城市发展与洪水争地,占用了原本留给洪水的土地,大大缩小了洪水调蓄的空间,最终导致了一场空前的灾难。

  以房山区的南泉河为例,本是条承担泄洪功能的河道,却承载着很多种功能。河道上游,一座在建桥梁工程致使河道拥堵;中游,农家乐拦坝截水、筑池养鱼;下游,人为更改河道、侵占河堤。冲下的洪流,被河道上的设施4次抬高水位,从上游到下游,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水坝、河堤顺次崩塌……

  按《河道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建房拦坝等人为活动,一律禁止。但这些违法现象长期蔓延,却未受制止和查处。7·21之后,有关部门吸取教训,开始拆除一些河道中的违建,希望今后,针对侵占与开发河道、河滩的行为,能建立一种长效的执法机制,杜绝人与洪水争地的现象。

  当然,由于人口的增长,土地的紧缺,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开发一些易被洪水侵害的区域。不过,开发的同时,也要重视堤防、蓄滞洪区等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建立起减轻洪灾损失的开发模式,如此,才能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对此,房山两个小区的例子就很有说服力。长阳镇碧桂园小区与小区旁的哑叭河之间,本来有一条三四米高河堤隔开,但是今年年初,这条河堤被夷为平地,导致洪水直接冲入碧桂园小区。而与碧桂园小区隔河相望的加州水郡小区,因为老堤坝的存在,在此次暴雨中则安然无恙。一条堤坝,决定一个小区的命运,这样的教训可谓刻骨铭心。不少地方由“分洪区”辟为可开发的“安全区”后,沦为此次暴雨重灾区,当地的防洪安全体系需要进行深刻的检讨。

  北京多年来降雨少,河道干涸,洪水几十年甚至百年不遇,无论是城市规划建设还是市民意识,对防洪都缺乏应有重视。现在永定河、北运河、拒马河等五大水系都存在不同程度被侵占或乱开发的情况,但河道与泄洪是更长历史时间的自然形成,应遵重自然规律。只有尽快“补课”,我们才能在灾难来临之时从容应对,避免悲剧重演。

  相关报道见A18-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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