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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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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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文明行为”要立法处罚吗

  近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规定,拟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比如在公共场所内抽烟,经劝阻无效的给予500元处罚等。

  界定哪些不文明行为可给予罚款,恐怕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放到法律的层面来处罚,事实上也是对市民权利的一种干扰。有些道德上的问题、个人素质的问题,需要全民文化和素质的更新,需要时间来磨合,以速成的罚款处理,很可能是自寻烦恼。

  而且,有的不文明行为,已经在相关法规中予以规范。比如,与交通管理有关的闹红灯,不按规定的道路行驶,与城市绿化有关的攀树折枝,与环境卫生有关的乱扔垃圾,与公共卫生安全有关的吸烟问题、宠物管理问题、堵塞消防车道的问题等,这些不仅不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执法部门明确,处罚标准俱在,再立法处罚,会不会导致双向处罚、重复处罚?□卞广春(市民)

  厅长们别总是看了暗访才“震惊”

  人死了三年还在领粮补,“退休”村干部养老要村民掏钱,花费百万的水渠成了到处漏水的“菜篮子”……8月14日,湖北省首场“三农版”电视问政在荆州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随着一段段暗访短片播出,“震惊”、“愧疚”、“承诺”、“心情沉重”,成为台上厅长们频频吐出的字眼。

  省级电视问政在全国尚属首例。应该说,通过暗访短片、热线电话、网络问政、群众现场提问交叉,直指各种政策落实中的漏洞和猫腻,很有必要。不过,欣慰于电视问政这种新监督手段的同时,厅长们的“震惊”却让人有些耿耿于怀。

  正所谓少见多怪,如果这种“震惊”不是厅长们刻意表现出来的矫情,那么只能说明他们此前对此真的一无所知。然而,像冒领粮补、灌渠失修、农村乱收费这些问题,都绝非个例,此前当地媒体也多有报道。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何以浑然不觉?深入反思这个原因,和尽快解决被曝光的问题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王琦(公务员)

  高昂的“退票费”该降一降了

  据报道,近日,一则民航旅客维权案件吸引了业内目光:北京一名旅客花510元购买了一张东航的折扣机票,退票时竟被收取了408元手续费。该旅客一怒之下将东航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东航退票费过高,应退回60%费用。

  退票之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是考虑了这些交通工具因为售票后,乘客单方面撤销合同可能要付出的损失。这样看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也无可厚非。但收费也该有个合理的限度,如此高达80%的收费,实在是太“黑”了一点。

  对此,不少旅客质疑这样的退票规定为霸王条款,业内专家也呼吁各家航空公司能统一退票费收取标准,并仿效旅游行业,对提前多日办理退票的旅客给予优待。

  我想,这是消费者的心声,而作为服务行业的运输企业,理当充分重视这心声,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将利益分配得更公平些,而不是一心只想着往自己盘里切肉。有句古话说“吃亏是福”,赢得了好口碑比占了消费者那几百块钱强。□邱蕾(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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