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车辆损失62万余元;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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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北京某商务会馆的保安王某趁顾客不在,开着顾客的宝马车带同事兜风,撞在了护栏上,造成车辆损失62.2万余元。前日,王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朝阳法院判刑1年半。
未成年保安无驾照
“90”后的王某,在事发前刚到商务会馆当保安半年。事发时,他还差1个月才满18周岁,且也没有驾照。
王某称,他主要负责指挥顾客泊车以及看护车辆,并无替顾客泊车的职责。4月6日,他看停车场里有辆宝马“7系”停放两天了,就去前台冒领了寄存的车钥匙,开出去溜了一圈。当天中午12时许,他叫上门童赵某“去兜风”,再次驾车在会馆院内行驶。在路过一个湖边时,刹车不及的他,驾车撞断了护栏后,又撞上了一棵大树,这才避免冲进湖里,但车头严重受损,他和赵某面部也出了血。
经过鉴定,这辆价值140余万的宝马车损失高达62.2万余元。
会馆被指管理有漏洞
事发后,王某的父亲从老家凑了4万元交给了会馆。会馆赔偿了客人维修费30万元,并赠送26万元的消费卡折抵其余损失。
法庭宣判后, 主审法官刘佳介绍,该案造成损失62.2万余元,依法应在10年左右量刑。法庭考虑到王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王某到案后也能如实供述,其家属退赔4万余元,法庭依法对他从轻或减轻进行了处罚。
刘佳表示,没有泊车权限的王某却轻易拿到了顾客的车钥匙并私自启动,给会馆造成了不良影响,反映出会馆在顾客车辆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 追访
“没想到车提速那么快”
庭审时,王某自愿认罪,称“我没想到这辆车的瞬间提速那么快,一下子就五六十迈了”,当看到宝马车离湖岸护栏还有20米左右时,想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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