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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楼号禁止跳过不吉利数

北京《门牌、楼牌设置规范》9月实施,楼号、单元号及户号不得跳号

2012年08月2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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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来自市质监局的消息,北京地方标准《门牌、楼牌设置规范》(下称《规范》)将于今年9月正式实施。《规范》规定,门牌号根据阿拉伯数字的顺序依次来编号,这意味着遇到4、13、14等“不吉利”数字也不得跳号。

  楼牌汉字下要标拼音

  《规范》对北京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号的设计要求、样式、颜色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楼牌将有反光长余辉楼牌、烤漆楼牌、LED等不同颜色,楼牌、门牌、单元牌中的汉字都要采用黑体,楼牌、门牌的汉字下方还要加注汉语拼音,数字则使用阿拉伯数字。

  规范中特别强调,楼号、单元号及户号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依次顺序编号,不得跳号。这意味着以往很多人不待见的4、13、14等“不吉利”数字,也将不得避开,应一视同仁根据先后顺序决定最终位置。

  待拆迁地每10米留一号

  而特殊情况下的编号原则,标准也有了细化。

  根据编号原则,新建建筑物的门牌、楼牌,要按照建设工程总平面图确定的建筑布局先期编号。新建建筑物之间有空地或待拆迁地的,应按照每隔10米距离预留一个号的原则编门牌号。在此前的征集意见稿里,是城区、近郊区每隔5米预留一个门牌号。

  另外,门牌、楼牌如有缺漏破损,或增建房屋等,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及时申请设置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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