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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夜间路侧停车5元封顶

大车停一夜最高10元,限21时至次日7时,10月起收停车费需出示价格手册

2012年08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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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手册日前发布。10月1日起,北京路侧占道停车场收费人员,应主动、提前向车主出示统一的价格手册,以避免价格纠纷。其中,小型车夜间路侧停车10小时为5元。

  详细标注各区域收费情况

  市发改委表示,当前价格手册标准样式已经下发到各区县,各停车经营企业需按照标准样式自行印制价格手册。这本手册共16页,分为非居住区路侧占道停车场、非居住区路外露天停车场和非居住区非露天停车场3类,每类都分为白天价格表和夜间价格表。

  手册对不同区域、各种时间应收价格都有明示,比如白天非居住区一类占道停车,小型车15分钟至1小时收费2.5元/15分钟,此后每15分钟3.75元。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所有时段的收费均进行公示。

  另外,手册还特别注明了地区划分范围、残疾人免费停车、停车跨昼夜收费情况等。同时,手册明示了夜间停车路侧占道停一宿不超5元。 具体来说,自21:00至次日7:00,非居民露天停车场、路侧占道停车场,小型车停车10小时内收费不超5元,大型车停车10小时内不超10元。

  收费应主动出示价格手册

  缘何发放这个手册?北京市物价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目的是加强路侧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收费人员收费时,主动、提前向消费者出示价格手册,明示计价标准和收费依据,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效减少价格纠纷。

  10月1日起,本市路侧占道停车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停车费用时,应主动、提前向消费者出示价格手册,明示计价标准和收费依据,避免价格纠纷。

  10月1日至31日, 市发改委将开展价格手册使用情况检查。

  对未按照价格手册收取费用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未携带价格手册或未按规定制作价格手册的,提请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处理。

  ■ 小贴士

  “跨昼夜”按分界点前标准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跨昼夜收费将按照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

  跨昼夜分界点停放,停放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1个计时单位的停车收费,按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费,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计收停车费。停车收费昼夜分界点为晚9时和早7时。例如车辆20时50分进场停放,21时05分出场,则按照白天15分钟的收费标准收取,而不得拆分成21时前和21时后两个收费标准。

  白天

  非居民区停车收费

  (7时至21时)

  ●一类地区为北京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

  小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路外露天停车场2元/15分钟,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1.5元/15分钟。

  ●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小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1.5元/15分钟、首小时后2.25元/15分钟,路外露天停车场和非露天停车场均为1.25元/15分钟。

  ●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

  小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0.5元/15分钟、首小时后0.75元/15分钟,路外露天停车场和非露天停车场均为0.5元/15分钟。

  夜间

  21时至次日7时

  非居民露天停车场、路侧占道停车场,小型车停车收费每两小时1元,10小时内收费不超5元,大型车停车10小时内不超10元。

  非居民非露天停车场按照每30分钟为收费单位,小型车每半小时收费2.5元,大型车每半小时收费5元。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经营企业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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