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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浙江司法网拍”

称尊重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举措相对成熟后经报批可试点

2012年08月2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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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储信艳 高美)昨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在谈到近期浙江省司法系统在淘宝网上进行公车拍卖的事情时,最高法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表示,在强调自上而下改革的同时,也尊重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保护地方的积极性。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通报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以下简称“三五”纲要)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19人

  “三五”纲要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程中的一项纲领性文件,经过4年多的努力,纲要确定的132项改革任务中,有10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后续收尾工作。

  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自2009年以来,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陆续开展,已有17个省和一些地市出台实施意见,全国法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约1.09万人,实际救助资金约2.05亿元。各级法院2011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19人,其中因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77人。

  充分保护各级法院创新机制

  在谈到浙江省司法系统在淘宝网上进行公车拍卖的事情时,参与“三五”改革纲要起草工作的最高法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表示,司法改革分为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一般而言,司法改革工作应该在统一部署下,按照“自上而下”的要求进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方面的积极性,最高法是充分保护的。最高法在执行132项改革任务时,也从地方吸取了很多这方面的营养。

  不违法情况下允许地方探索

  “地方进行创新有自己的优势,可根据本地情况、本地资源来安排自己的工作。我们在强调自上而下改革的同时,也尊重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保护地方的积极性。”蒋惠岭表示,“不管是浙江还是其他地方,不管是拍卖还是其他方面的创新举措,最高法都注重了解和调研。对于一些一时不太容易做判断,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允许地方做一些探索;在相对比较成熟后,经过报批,可以开展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根据情况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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