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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唐弢之子 高管受审要求对质

被控行贿157万元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400万元;庭审时拒绝认罪

2012年08月2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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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曾任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刘向东,为感谢唐弢之子唐若昕、刘志宏夫妇(另案处理)在工程方面的帮助,给予对方好处费157万元,被控行贿罪。

  昨日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向东同时还被指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庭审时,刘向东不认罪,并要求和刘志宏对质。

  俩罪名涉及赃款557万

  据起诉书显示,2004年11月至2006年间,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选择新办公大楼装饰装修项目的监理单位过程中,刘向东通过该公司总经理唐若昕及其妻子刘志宏的帮助,使其单位获得该项目的监理和管理权。为此,刘向东给予唐若昕夫妇好处费共计157万元。2005年3月至2006年间,刘向东利用其职务便利,在本单位取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新办公大楼装饰装修项目的工程监理和管理权后,以要取得施工权,需给予唐若昕夫妻好处费的名义,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简称中建装饰公司)索要好处费400余万元。

  检方认为,刘向东的行为涉嫌行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另据了解,刘向东自2008年7月13日被羁押,距今已四年有余。

  被告人称只是中间人

  “不属实。”昨天庭审时,刘向东当庭否认指控称,2004年11月,他在大学同学聚会时遇到刘志宏,通过她知道了唐若昕公司的新办公大楼要进行装修。“她问我愿不愿意做。我说可以,她就将唐若昕公司负责项目的副总介绍给我认识”。后来公司中标了,按照建筑业的行规,应该给刘志宏夫妇好处费,以答谢其帮忙。

  刘向东称,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他不了解,“当时刘志宏说要10个点的好处费,所以每次中建装饰公司给我钱后,我看都不看,直接带给刘志宏夫妇,钱只是从我手过一下”,他前后分四五次将钱给了刘志宏夫妇。

  “这都是刘志宏他们和中建装饰公司的事情,最后都推到我身上了。”刘向东表示,如果他要在中间捞钱,“我干吗不直接去要啊,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了,我要求与刘志宏当庭对质”。

  检方当庭出示的刘志宏证言显示,她没有主动找刘向东要过钱,是刘向东以“行业规矩”非要给钱,她默认了。

  此案审理一天,当庭未作宣判。

  ■ 背景

  唐弢之子两罪获刑14年

  唐若昕为我国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鲁迅研究家和文学史家唐弢之子。

  此前媒体曾报道,唐若昕历任中共秦皇岛市委副书记、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

  2001年底,唐若昕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8年2月,保监会发现唐若昕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同年8月21日,唐若昕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

  法院查明,唐若昕单独或伙同手下魏建、妻子刘志宏,先后收受6笔财物贿赂,共计355万余元。 2003年5月,其擅自决定向闽发证券投资3亿元用于委托理财,导致部分资金无法收回。

  2010年2月,法院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唐若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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