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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五进戒毒所 带毒品戒毒获刑

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受审称已吸毒成瘾,携毒品戒毒只为减少吸毒量

2012年08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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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30岁的邢某本是去治疗中心戒毒,但因多次戒毒未果依赖毒品,就随身携带了海洛因,结果在治疗中心的第二天就被发现。

  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审理后,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吸毒成瘾两三小时吸一次

  邢某是内蒙古人,大专文化,自2000年毕业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邢某供述称,今年3月30日晚上,他带着毒品去中国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入院戒毒。他把毒品分成两包放在一个巧克力盒子和一个铁盒里,为了每天都能用,还把其中一包分成五六个小包,“大部分都放在更衣柜里,每次只拿出一小包吸食。”

  入院当晚11时许,邢某称,他吸食了一点,把剩下的放在了病房的抽屉内。

  治疗中心出示的证明显示,这已是邢某第五次入院戒毒,邢某对此也予以确认,并表示他在家每隔两三个小时就会吸一次,每天吸5克左右,“我知道这对身体不好,经济上也承受不了,所以就想到治疗中心治疗几天,把每天的吸毒量降下来”。

  邢某还称,他吸毒已经有瘾了,真要是戒掉他也受不了,所以这才带着毒品去治疗中心。

  据治疗中心工作人员的证言称,3月31日中午查房时,在邢某的病房发现了毒品,然后报警,邢某被抓获。

  病房内查获36.2克海洛因

  昨日上午,身材较胖的邢某一走进法庭,就跟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打招呼,站上被告席后,向法官鞠躬问好。

  据指控,警方当场从邢某病房内起获毒品海洛因36.2克,检方认为,邢某非法持有数量较大毒品,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天查房时只查出了2克多,19克多是我主动交出来的。”对于指控,邢某说,“事实我承认,也认罪,但实际毒品数量没有那么多,我自己还在毒品里面加了10多克的水。”

  法官告诉邢某,按照刑法规定,海洛因不论掺了何种东西,不论是固态还是液态,都按实际重量算。之后,邢某表示认同。

  辩护时,邢某的辩护律师称,邢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多次去医院戒毒,他持有毒品,是为了逐渐减少自己的吸毒量,应从轻处罚。

  邢某在最后陈述时也说:“希望法庭法官宽大处理。”

  经过10分钟休庭,法官对此案做出判决,鉴于邢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其从轻处理,做出上述判决。

  ■ 庭外

  家人不知其何时涉毒

  据邢某家人介绍,案发前邢某刚结婚几个月。

  庭审结束时,邢某被带下法庭,当走到家人的旁边时,看着流泪的妻子,他笑着说:“没事。”

  “他来北京戒毒家人都不知道。”庭审现场邢某父亲和一名旁听者聊道,“他什么时候染上的毒瘾,家人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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