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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受审丈夫揽责

公司老板虚开768万增值税发票,妻子作为公司代表同成被告

2012年08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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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5个月内,北京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潘均万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768万余元。昨日上午,潘均万在二中院受审,其妻子龚某作为公司代表一同受审。两人当庭落泪,潘均万承认所有事情是其一人所为,为爱人开脱。

  今年41岁的潘均万初中文化。据指控,潘均万在担任商贸公司法人期间,在明知无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于2011年1月至6月间,应林芝(另案处理)的要求,向北京索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3份,金额768万余元,虚开税额131万余元,且全部申报并抵扣税款。

  检方认为,潘均万及商贸公司均违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认罪。”潘均万表示,他承认检方指控,但所有事情都是其一人所为,与他爱人没有关系。

  据潘均万称,他的公司做副食品、调味品生意,是股份制,龚某是股东。

  潘均万说,2011年年初,林芝从他公司买了几十万元的货,“她就问我能不能虚开发票,我就答应了,这样每次开完发票后,林芝将钱打到我的账户,我再将钱打回去,之后按票面金额的1.5%收取好处费”。

  “我孩子才12岁,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陈述时,龚某哭着替丈夫求情。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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