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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一律按上限处罚

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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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汤旸 郭超)北京市交通委昨日称,到10月底,北京将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车辆一律按高限处罚。“十二五”期间,在所有货车绕行的县、乡、村等低等级公路上,还将统一设置龙门架、隔离墩等限高限行设施,以加强县乡村公路治超力度。

  昨日,北京市交通委称,目前,在一些国、省干道上,仍有运输砂石料、矿石等车货总重百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违法行驶。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以砂石料、矿石等重型车辆运输路线为重点,对东六环、南六环、京承、京港澳、京平等高速公路,G101、G102、G107、G110、G111等国道,超限超载较严重的重要省道及县道开展治理。

  北京市交通委称,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的车辆,一律按相关法规上限处罚。对发生重大事故超限车辆途径区域,将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另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在治超方面,北京将确保全市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另外,昨天开始,北京开始严查机动车涉牌违法和摩托车违法。对进出环路主路的摩托车逐一拦截查处。

  此次整顿中,交管部门集中整治摩托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照上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

  凡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满足扣车条件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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