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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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中国政治人物中,最能兴风作浪、也最会见风使舵的,莫过于纵横于中共、国府、汪伪组织之间,然后在作奸之余再企图投回国府怀抱的周佛海。《西游记》上说孙猴子善于七十二变,只活了五十一岁的周某,一辈子恐怕变得更多、更快,也变得更为离奇。
■ 作者简介
龚选舞(1923—)
四川崇州市人,早岁学农、习法。1946年自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制组毕业后进入新闻界,在南京《中央日报》先后担任司法记者、国会记者、战地记者和驻台北特派员。在南京期间,龚选舞亲眼见证国府急速由盛转衰,本书即是龚氏对那段经历的追忆。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在挨了两颗原子弹之后突然投降,重庆以陷区鞭长莫及,不得已任命以伪行政院长而兼伪上海市长的周佛海担任上海行动总队总指挥,负责维持上海及沪杭一带治安。
同年九月下旬,国军主力部队陆续开到,在全国一致要求惩奸声中,军统也开始逮捕大小汉奸。同月三十日,周佛海即偕罗君强、丁默邨、杨惺华(周的内弟),及伪中储行总务处长马骥良,由戴笠亲自陪同自沪飞往重庆。同年九月,复自渝押解南京,关押于首都老虎桥监狱。同月二十一日起,首都高院检察处即开始对周进行侦讯,一连四天中,周对自己策划投敌的行径多避而不谈,对参组伪府的罪行也轻描淡写略略带过,但对其如何向国府“自首”及“戴罪立功”经过,却说得既详且尽。但是,检方不理他这套说辞,认定他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了事实上的头号汉奸,便应治以卖国求荣之罪,乃依《惩治汉奸条例》,正式控诉周某“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的汉奸罪,当要求高院刑庭处以死刑。
展口才法庭狡辩
高院刑庭审理这天,法庭内外万头攒动……记得高院审理这天,在庭上庭下为周某变节是否“想当部长”争辩过后,即进入主题,检方与庭上根据周某通敌叛国、共同组织伪府、协助日寇、剥削人民,以及承认伪满洲国、割裂国土等犯罪事实,一一严加讯问。对此周某早有成竹在胸,竟出人意料地在法律条文上大玩文字游戏,把庭上指控他的罪名,颠三倒四加以曲解。他一开始便“理直气壮”指出,给他戴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的罪状是不公平的,而在事实上,“我参加南京政府的前半段,是‘通谋敌国,图谋有利本国’,因为民国二十八年底我随汪先生离渝之时,唯一国际通道的滇缅公路被英国封锁了,我们的与国英美两国,仍然对日本一味抚绥,抗战情势,极度危险。我希望能与日本直接谈和,以挽救危亡。我参加南京政府后半段的情节,是‘通谋本国,图谋不利敌国’。在与日本直接谈判之后,我发觉日本并无诚意,我更通谋了本国,希望做些不利于敌国之事。我与中枢数年之中,既已取得直接联系,我的一切工作也大都奉中央之命而行,假如不是原子弹提早结束了战争,在中美联合反攻时,或许我能有更多的表现。”
周某这套玩弄文字的狡辩,不仅让我们这批记者听来不禁有些惊异,即使庭上法官也为之颇觉意外。紧接着,不甘示弱的审判长随即从另一方向,逼问下去:“陶希圣当初跟你们一道搞所谓的和平运动,一见日本条件过苛,立即悔悟归来。可是,你却依然跟随汪逆精卫与日方签约卖国。陶希圣在历来发表的文章中,便屡次对你们的卖国行径,加以指责。”接下去,只听周某先哼了一声,然后幽幽地说:”陶希圣如何与我们合作,又怎样与我们分手,彼此都非常清楚,审判长要明了此中内情,不妨传这位陶希圣先生来对质。”
此时,担任《中央日报》总主笔,且不时为当局撰拟文稿的这位陶先生适在日前请假赴沪料理私事,犹未返京,本来,审判长当日不过提了一下这段往事,以图驳正周的诡辩,其实并无票传陶氏作证之意。至于周某虽在答话之际脱口而出,要与陶氏当面对质,但是,鉴于陶氏当时置身枢要,得罪不起,因此也就没有坚持票传人证之事,等到陶氏假期自沪返京,周案早已审结待判,也就不需麻烦他上庭作证了。
演说煽动民众情绪
说来,周佛海天生便有口才,在学及从政后复加以锻炼。譬如早年留日在鹿儿岛第七高等学校就读之际,便曾纠集十多位中国同学,组成一个讲演会,由他每周演说一次,当日即大受同侪赞赏,自己也就自命不凡,居然以中国的列宁自命。这天在庭下,他仍凭其口齿便给,侃侃而谈,如果对他煽动汪精卫叛国的真相不大明了,只听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辩白,还以为他是国府派往汪伪组织卧底的老大哩!
……
审讯那天一早,周佛海从老虎桥监狱被一群法警押解向朝天宫高院,囚车一转进到法院左邻的白下路,他便发现路上涌现一片人潮,一俟囚车转过朝天宫左边角门,宫前广场更已结集千计男女,最后,进入大门,映进眼帘的更是密集人海。
一看路上院内群众对他不但并无敌意,而且表情大多和善,聪明如周,当已察觉这多半是当日的南京平民,也即是当年陷区百姓。于是当审讯告一段落,审判长循例问他还有什么话说时,周某居然变调,改以悲天悯人语气,发表了一段激情煽动的演说。
首先,他语带悲切地说,七七抗战开始未久,平津京沪穗汉各地即相继陷入日军之手,国军既捐弃国土撒手西走,留下一亿五千万哀哀无告的子民便只有赤手空拳地待人宰割……此语一出,庭内一片静寂,但庭外天井里以及大门外的广场上,渐次便有嘈杂议论之声。
周佛海是何等聪明的人,他一见上述言辞激起了反应,找对了倾诉的对象,马上便打铁趁热接了下去,改以狡辩方式,自我脸上贴金,继续以慷慨激昂语调陈述,大意约为:眼看着上亿同胞陷入水深火热险地,我们这批人不顾自己名誉,牺牲自己前途,赶回沦陷区来照顾他们、保护他们,给他们阻挡日军,做了一层缓冲,以减轻他们所受苦难……而今,国军回来了,我们却变成了万恶不赦的汉奸!
周某这番煽动性的供词还未说完,庭外即已爆发了一阵欢呼喝彩鼓掌之声。如果不是审判长反应灵敏,一发现情况有异,连忙转换了讯问话题,才及时阻断了周某激情式的发言,否则继续让他煽惑,受审的便不是被告,而是面对群众的法官了。
国府崩溃已见征兆
而今六十多年过去了,在下栖身海外,再据实写下当年这段不曾报导的事实,心中着实有着无限感慨。说来,只要是炎黄子孙,有谁不爱国家、爱民族,明敌我之分、晓忠奸之辨。当年日军打下南京后之所以纵兵屠城,主要便是由于南京人不屈不挠不愿做人奴隶之故。
可是沦陷七年之后,为什么有些南京人居然又给周某欢呼?说起来原因无他,只缘一心急待王师归来解其倒悬的陷区民众,巴巴迎来的“重庆客”,竟以胜利征服者的姿态,歧视甚至剥削在陷区业已受尽苦难的人们。除了天上飞来、地下钻出的名为接收而实为“劫收”之徒令人发指的行径不谈,即令是一般来自重庆的政府官员和社会人士也多把当地人看矮一等。举一个例,我们南京《中央日报》返京后招收的一批年轻同事,便为他们所曾就读的学校被人视为“伪校”而大感不平。他们愤激地问:
“当年国军打败走了,军队既无力带走成亿的民众,把大家留给敌人,而今便不能把这些人视为‘伪民’!”
……
说一句有后见之明的话,周佛海审期如能提早,在法币不曾大贬,人心尚未思“汉”(奸)之前便审,也许斯时民众还沉浸在胜利光辉之中,对老周便不致那样大捧其场了。往后再转过半年,南京更发生抢米风潮,学生“左派”们也就发起了反饥饿、反迫害的运动啦!
(摘编自龚选舞《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
(编者按:周佛海于1946年11月被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死刑,次年经蒋介石签署特赦,改判无期徒刑,1948年2月因心脏病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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