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2:北京新闻·民生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22:北京新闻·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购“含麻”药品今起执行实名制

市民凭身份证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发现一人多次购买药店须报告

2012年09月02日 星期日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今起,北京执行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名制”,市民需凭身份证购买。若一人多次购买,药店须及时报告。

  一人多次购买须报告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表示,针对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北京市民需凭身份证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也就是执行“实名制”。

  目前,“实名制”通知已经紧急下发到各区县。不过,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到每一家药店,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

  北京市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认真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同时,在京零售药店严禁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如果发现一人多次购买等异常情况,药店应及时向药监部门报告。

  麻黄碱药产销须可追溯

  昨天,北京市药监局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对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生产企业须确定固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代理商,生产出的含麻黄碱类药品必须加赋国家统一的电子监管码。零售企业购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也须核对药品追溯系统。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